7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公佈《關於推廣借鑒深圳經濟特區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的通知》,推廣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圳經濟特區的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學習借鑒。同時要求深圳經濟特區積極主動作為,進一步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協助支持各地做好推廣借鑒相關工作。
新一批向全國複製推廣的47條“深圳經驗”中,主要包括建立“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產業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撐”全過程創新生態鏈、建立健全促進實體經濟高品質發展的體制機制、構建以規則機制銜接為重點的制度型開放新格局、創新優質均衡的公共服務供給體制、創新推動都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
在建立“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產業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撐”全過程創新生態鏈方面,主要包括率先形成基礎研究長期持續穩定投入機制、建立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新機制、建立科技成果“沿途下蛋”高效轉化機制、發揮政府投資杠杆作用組建早期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構建以“四個90%”為鮮明特點的企業創新生態等。
在建立健全促進實體經濟高品質發展的體制機制方面,《通知》列出了10條具體經驗做法,包括推動產業鏈“全鏈條、矩陣式、集羣化”發展、劃定“區塊線”保障工業發展空間、“聯合建樓”讓企業降成本共成長,建設符合產業需求的高品質產業空間等。
在構建以規則機制銜接為重點的制度型開放新格局方面,則包含了探索粵港澳大灣區法律規制銜接、創新機制建設國際仲裁高地、率先形成最嚴格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允許香港建築業專業機構及人士在深提供服務等。
在創新優質均衡的公共服務供給體制、創新推動都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方面,《通知》列舉了率先出臺《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集團化辦學推動優質教育“遍地花開”、打造“公園裏的都市”、創新生活垃圾分類與處理設施建設模式、多元共治讓基層社會治理迸發新活力等多個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公共經濟研究所執行所長汪雲興分析,47條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中既有“完成時”,也有“進行時”。由於不同都市的定位、功能、使命不同,各地應學習深圳的創新精神、軟環境建設,而非機械、被動地學習深圳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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