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0年度“經濟體檢”報告出爐
查處違規金額58.23億元,促進增收節支18.17億元
海南日報海口7月26日訊(記者 陳雪怡通訊員 鐘宇靖)海南日報記者從7月26日召開的省六届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獲悉,2020年度省審計廳查處違規金額58.23億元、損失浪費金額1.42億元,促進增收節支18.17億元。
受省政府委託,省審計廳廳長劉勁松在省六届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作了《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2020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報告指出,2020年,面對新冠肺炎疫情、房地產調控和減稅降費的嚴重影響,各市縣、各部門搶抓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開局的歷史性機遇,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採取超常規舉措,全力以赴應對“三個大考”,奮力拼搏書寫“三張答卷”,推進我省經濟社會運行逆勢企穩並向好發展。稽核結果表明,2020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情况總體良好。
報告反映,省本級預算執行情况總體良好,但還存在需要改進的問題。
重點專項資金和民生事項績效審計方面,報告揭示,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事項稽核,發現“村醫通”便民服務工程設備核發對象不精准,44名財政供養人員違規領取農民小額貸款貼息30.81萬元等問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稽核,發現4455名進城務工人員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7家醫保經辦機構拖欠醫保費9131.5萬元等問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稽核,發現疫情期間9個市縣未减免和少减免291家企業養老保險費3633.71萬元,15個市縣2.81萬名重點人員應保未保等問題;保障性安居工程稽核,發現3個市縣未及時發放墾區危房改造補助和棚改過渡安置費218.4萬元,5個市縣7個安居工程項目2277套住房建成後空置超過1年以上等問題;中央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綜合財力補助資金稽核,發現2018年和2019年下達的中央綜合財力補助資金至2020年底仍未支出,3個重點建設項目支出進度低於50%等問題;省本級新型研發機構資助資金稽核,發現科技部門對企業申報評審把關不嚴、對資金監管不力等問題。
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踪稽核方面,報告披露,新增財政直達資金稽核,發現3個市縣將3.26億元抗疫特別國債資金安排給前期工作不充分的項目,2個縣閒置資金9588.84萬元等問題;海南自貿港建設任務落實稽核,發現2個市縣和省直3個部門未如期完成12項自貿港建設重點任務等問題;超常規舉措政策落實稽核,發現4個市縣招商項目簽約落地率和稅收貢獻率低,4個市縣170所幼儿園未落實好“學前教育兩個比例提升”舉措等問題;稅收征管和減稅降費政策落實稽核,發現267戶小規模納稅人未享受“六稅兩費”减半徵收優惠67.79萬元,未及時退還269戶納稅人多繳的1.31億元稅費等問題;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相關稽核,發現2個市縣未及時分配撥付債券資金5.43億元,4個市縣債券資金10.17億元長期閒置等問題;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相關政策及資金稽核,發現4個市縣產業扶貧資金損失浪費446.08萬元,97個項目未兌現分紅等問題。
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方面,報告反映,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稽核,發現4個市縣耕地、林地被佔用以及落實占補平衡不到位,13個礦山未完成修復或者未實施修復,115個農村汙水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等情况;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稽核,發現6個保護區3.41萬畝土地被周邊居民和企業侵佔、權屬不清,6個保護區建設項目資金2032.86萬元使用效益低等情况;“十三五”期間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稽核,發現12個市縣有47個監測項目尚未實施,10個市縣36個專案進度緩慢等情况。
針對上述稽核發現問題,稽核建議重點從三個方面加強管理:一是深入推進各項財政政策落地見效;二是牢固樹立長期“過緊日子”的思想;三是嚴格執行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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