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臺超標電動自行車處置方案上路處罰日期也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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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超標電動自行車設定的3年過渡期將於2021年10月31日結束。7月26日,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印發《淘汰超標電動自行車回收處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還有仨月!超標電動自行車淘汰進入倒計時。《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超標電動自行車設定的3年過渡期將於2021年10月31日結束。7月26日,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印發《淘汰超標電動自行車回收處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據方案,相關部門組織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經銷商、門店,採取舊車折價回購並出售合規新車管道開展車輛置換。同時,完善車輛回收機制,嚴密組織折開報廢。警察交管部門將嚴格按照法規規定,對過渡期結束後仍上道路行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依法扣留、處罰。

  舊車折價回購置換為合規新車

方案要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本市既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作用,以車輛“以舊換新”為主要通路、“回收折開”為補充路徑,引導超標電動自行車在過渡期結束前加快、有序退出或置換為合規車輛,為後續開展路面執法提供有利條件,防止過渡期後出現大量超標車輛違規上路或廢棄車輛佔用公共空間的情况。

圍繞回收處置工作,在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將形成市區聯動、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共擔共治、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各相關部門加强對行業協會和企業的指導,打通合規車輛市場供應、超標車輛和廢舊電池回收處置等各個環節。各區組織街道、鄉鎮扎實細緻做好市民工作,合理佈局回收網點。

為了有序開展車輛置換,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組織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經銷商、門店,採取舊車折價回購並出售合規新車管道開展車輛置換。市警察局警察交通管理局完善預約登記制度,採取增設登記辦理點、簡化辦理程式、逐步推行帶牌銷售等管道,為市民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提供便利。

此外,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引導重點網絡餐飲服務協力廠商平臺、房地產仲介機構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採取有效措施督促從業人員採購合規車型,加快車輛更新置換。

  11月起超標車上路,扣留、處罰

完善車輛回收機制方面,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態環境局分別統籌再生資源、廢鉛蓄電池回收企業合理設定回收網點,篩選有意願、有資質的企業名單推送到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並對外公示,確保資訊對稱、通路通暢。

各區政府加强統籌協調,組織轄區各基層組織按要求、按標準開展淘汰車輛回收,重點是利用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回收淘汰報廢舊車。

嚴密組織折開報廢方面,市商務局負責動員、協調車輛折開廠家利用現有科技和設備設施,定期對執法查扣車輛進行分類和無害化折開處理。各區政府負責對屬地集中清理的“僵屍車”運送至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或車輛折開廠進行報廢折開。

方案特別指出,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各區政府合理設定回收網點(場地),合理調配停放場地,滿足報廢車輛回收和停放需求;組織街道、社區可採取“以物換物”形式,發放一定獎品換取居民意圖棄置的舊車,從源頭上减少“僵屍車”產生。各區政府按照首都環境建設有關要求,加强檢查和執法,按規定時間公示後及時清理“僵屍車”。同時,各區政府建立“僵屍車”清理應急預案,避免淘汰車輛大量堆積影響市容環境。

11月起,市警察局警察交通管理局將嚴格按照法規規定,對過渡期結束後,仍上道路行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依法扣留、處罰。各區政府加强置換舊車亂堆亂放行為執法,嚴格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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