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男子婚後還交往多名女性,被其中1名女友揭穿後竟强奸她,獲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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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在人們的一片責駡聲中,罪犯張某某被押解到吉林省長春某監獄服刑。2020年10月9日,小可的同事告訴她張某某結婚了。2020年10月15日,因涉嫌強姦罪,張某某被長春市警察局綠園區分局刑事拘留。法院受理此案後,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經合議庭評議認為,被告人張某某違背婦女意志,採取暴力手段强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成立,應依法懲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老張家的孩子不挺好的嗎?咋幹出這事?”

“剛結婚還去霸佔別的女性,真是厚顏無恥!”

日前,在人們的一片責駡聲中,罪犯張某某被押解到吉林省長春某監獄服刑。

1992年出生的張某某大學畢業後,考入吉林省某廳任科員,本應當是前程似錦,可他在個人感情上卻沾花惹草、處處留情。被害人小可(化名)就是他多個女朋友的其中一個。

2020年10月9日,小可的同事告訴她張某某結婚了。當時小可說什麼也不相信和自己熱戀的男朋友會這樣,她馬上向張某某的朋友核實,確定張某某10月1日就與別人登記結婚了。她打電話給張某某要求分手,但張某某不同意。之後,張某某還幾次去小可的組織找她,厚顏無恥地請求小可繼續保持戀愛關係,無奈,為躲避糾纏,小可辭去了工作。

2020年10月14日晚,張某某為挽回戀愛關係,來到被害人小可家中,試圖求得小可的原諒並保持雙方戀愛關係未果,次日7時許,張某某便採取暴力手段强行與其發生性關係。

2020年10月15日,因涉嫌強姦罪,張某某被長春市警察局綠園區分局刑事拘留。由於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被取保候審,在此期間,張某某仍多次去小可住處予以糾纏。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此案,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案件,協調有關部門儘快選取罪證。經檢察機關準予,2020年底被長春市警察局綠園區分局逮捕。

近日,綠園區人民檢察院向綠園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張某某犯強姦罪。法院受理此案後,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經合議庭評議認為,被告人張某某違背婦女意志,採取暴力手段强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成立,應依法懲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來源:北方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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