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徐國元來說,每一分鐘都很“貴”。從2002年初到2007年末,徐國元違法違紀所得贓款多達3200餘萬元。他在任的6年時間內,平均每分鐘約“進賬”10.14元,日均“進賬”近1.5萬元。
他明知自己罪不能赦,還幻想尋求佛的保佑。他在家中設立佛堂供奉佛像,夫妻倆每天燒香拜佛。即使進了監獄,也每日手捧佛經念誦。
妻子李敏傑不僅沒能成為徐國元的“廉內助”,反而在徐國元的發財路上充當了“助推器”。徐國元收受的每一筆財物都會如數交到李敏傑手裡,李敏傑便以自己或兒子的名字存起來,或拿出去投資。凡有人到家裡送錢送物,不管徐國元在不在家,也不管認不認識送禮人,李敏傑都照收不誤。
徐國元原本並不信佛,是在妻子的影響和受賄後巨大的心理壓力下才開始信奉的。徐國元每收到一筆贓錢,都要先在“佛龕”下麵放一段時間。由於心裡有鬼,在他隱匿贓物的箱包中,箱包四角也各擺放一捆鈔票,中間放置“金佛”或“菩薩”,企求“平安”。他甚至還荒唐地幻想“放生”一條蛇,期待佛陀賜他長命百歲。
此外,他居然能把贓款贓物轉移至寺廟。2006年,有關部門對徐國元開始初查,他一邊挖空心思編造虛假事實、偽造書證,為其違紀違法所得捏造合法來源,一邊向外轉移藏匿現金和貴重物品。他把200餘萬元現金和珠寶裝在一個密碼箱裏,運至雲南省的一座寺院裏,放置在寺院住持的住處,密碼箱的鑰匙竟藏匿在佛像的耳朵裏。
其實,徐國元的靈魂深處除了金錢什麼都沒有,他念佛誦經只是希望佛陀“送金”。2004年12月26日,徐國元和妻子李敏傑在北京逛商場,看好一副價值10萬元的玉鐲子。儘管李敏傑隨身帶有上百萬元的銀聯卡,徐國元卻不讓妻子劃卡購物。他把此當作一次索賄的機會,指使妻子給赤峰市某公司董事長劉某某打電話“借”錢。次日,劉某某就乖乖地將10萬元人民幣匯人了李敏傑的帳號上。
2009年8月21日,徐國元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妻李敏傑因受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執行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頂風作案,接受調查期間成為受賄斂財的“高峰”期
當時赤峰市12個旗縣區中有9個是國家級和自治區級貧困旗縣,而時任“父母官”的徐國元竟在6年裏,涉嫌年均斂財533.3萬元,月均斂財44.42萬元,日均受賄達1.5萬元。
作為握有重權的市長,徐國元失去了為官的道德底線,推崇“辦事送錢、送錢辦事”的社會潛規則,該辦的事沒錢他不辦,該出面的事沒錢他不去,逢年過節、出國考察等不送錢他就給人“小鞋”穿,甚至發展到逢年過節“誰送了錢我記不住,誰沒送錢我能記住”的地步。
徐國元收受禮金的次數和數額逐年攀升,收送禮金的名目和管道也日漸多樣化:有的利用項目審批、剪綵、典禮的機會送;有的以謀求對本地區、本組織工作支持送;有的利用禮尚往來送;有的以顧問費、辛苦費、贊助費等名義送……
在徐國元案中,被查扣的貨幣有人民幣、美元、歐元、澳元、加元、港元、日元和泰銖等,物品有金、銀、玉、翠、象牙、雞血石和古董字畫等。只要有人送,他什麼都敢收。
更加令人吃驚的是,徐國元“刀架脖子”都不收斂。2006年,徐國元受賄一套價值380多萬元別墅的事情已經敗露,有關部門根據舉報已經對他進行案前調查。然而,在相關領導找他談話時,他一邊信誓旦旦地向組織表白清廉,一邊毫不收斂地頂風作案:有人在此時送其30萬美元和20萬元人民幣時,徐國元照樣“笑納”。
據辦案人員介紹,接受調查期間,反而是徐國元受賄斂財的“高峰”。僅2007年,他就“進賬”1000多萬元。被抓的前一天,徐國元夫妻倆還在商量如何收取他人要送的1幅名畫,其膽大妄為和貪得無厭達到極致。
徐國元的妻子李敏傑是一個貪性十足的“內助”。丈夫往家裡大筆拿錢,她不僅不勸阻,甚至比丈夫還貪婪。徐國元在仕途上發跡,李敏傑在私下裏發財。徐案的許多行賄、送禮者,都是通過李敏傑實現的。凡有人到徐家送錢送物,不管丈夫在不在家,她都照收不誤,甚至一些送錢物的人她根本不認識,也照樣收下。所以,她在交代資料中用“大高個”、“旗縣的”、“矮個稍胖”等來形容送錢的人。孫某送別墅時,徐國元起先也有拒絕之意,但李敏傑堅持要。正是這套豪華別墅引爆了徐國元腐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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