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4人在微信群辱駡他人並揚言要殺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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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吳忠市同心縣預旺鎮某村村民王某某與田某某因土地糾紛發生爭執,當日晚王某某的孩子楊某在群成員130人的微信群內辱駡田某某並揚言要殺人,後田某某、田某平、王某某均在該微信群內相互辱駡對方,在群內造成了嚴重影響。預旺鎮派出所辦案民警瞭解情况後,對涉嫌公然侮辱他人的違法行為人楊某、田某某、王某某、田某平依法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詢問,楊某、田某某、王某某、田某平對在微信群內辱駡他人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當今網絡社交時代

微信已成為人們密不可分的社交工具

通過微信大家可以方便的

交流、溝通、獲取資訊等

然而

有些人把微信當成了自己的地盤

口無遮攔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一不小心就會違法

近日,吳忠市同心縣預旺鎮某村村民王某某與田某某因土地糾紛發生爭執,當日晚王某某的孩子楊某在群成員130人的微信群內辱駡田某某並揚言要殺人,後田某某、田某平、王某某均在該微信群內相互辱駡對方,在群內造成了嚴重影響。

預旺鎮派出所辦案民警瞭解情况後,對涉嫌公然侮辱他人的違法行為人楊某、田某某、王某某、田某平依法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詢問,楊某、田某某、王某某、田某平對在微信群內辱駡他人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楊某、田某某、王某某、田某平四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法對該四人給予行政拘留3-5日的處罰。

警察提醒

遇到類似的事情一定要冷靜,合理合法解决,切不可意氣用事。要及時拿起法律武器,走合理的法律途徑,堅決杜絕侵犯姓名權、人身權、隱私權,杜絕違法行為,採取正當手段有利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來源:寧夏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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