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李治國處罰太輕!山西省腫瘤醫院如此處罰,實則包庇”!山西省腫瘤醫院視頻爆料人,也是患癌父親的兒子發出如此發聲!
21日,受害人張某,在頭條進一步爆料山西省腫瘤醫院李治國等人索要紅包的更多駭人細節,直言醫院處罰太輕!有包庇嫌疑!希望“上級部門”展開徹查,調查有關部門和人員!
原來,張某把視頻公佈於眾也是“迫於無奈”!
本來張某已經給李治國等人留足了面子,迫於父親治病,父親的命還捏在李生手裡,也期盼著李治國等人能良心發現適可而止!
在張某把索要紅包過程拍攝的錄影發給李治國後,警告李治國等人不要再去索要其他患者的紅包,不要再去害人,結果李治國態度更加惡劣!
在這樣的情况下,張某為了維護廣大患者的權益,才不得不把拍攝的視頻公佈於眾,揭開李醫生等人的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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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詳細介紹了李醫生等人的醜陋違法行為!
張某說,他和父親是經朋友介紹才認識李治國的,而且是父親剛住院時就給了李治國一箱價值5000多元的酒。
住院後,李治國要求張某從指定藥房去購買3萬元的藥品,但張某拒絕了!
隨後,李治國明確向張某提出索要8000元紅包,但張某只給了5000元!李治國當面責怪張某,你這給的算少的了!是2個領導呢,一個人才2000!
一副不滿足的樣子,李醫生更氣了!
為了彌補自己的損失,李醫生變通著法子給自己要錢,他讓“醫院外面的人”直接送來了一種名叫“蛋白蛋”的藥物20支,共計花費張某1萬元!
在治療過程中,由於張某沒有按李醫生給足好處費,所以對張某父親實施了非人折磨:不按規定的亂停消炎藥和止疼藥,傷口麻藥也沒上,父親刀口一直疼痛難耐!
張某打電話詢問情况,李治國直接回復:疼又疼不死人!
張某父親的傷口至今未愈,還在化膿!
當張某的父親得知李治國等人索要紅包後,傷心不已,更加疼痛!因為醫藥費已經去了10多萬了,這對於張家來說,太難了!在他們農村這是天文數位!張某和父親都對李醫生等人的行為感到十分憤怒!
更氣憤的是,張某一家並不是唯一受害人!他打聽到還有很多患者都被李醫生等人這樣明目張膽地索要過紅包,不然不給好好醫治!
張某對李治國等人的醫德十分失望,這是一家三甲醫院,來往患者很多,為了維護廣大患者的利益,於是向社會公開了李治國等人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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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山西省腫瘤醫院發佈了對李治國等人的處罰公告:警告、記過、停止執業“半年”,對相關領導進行“誡勉談話”!
別說張某覺得太輕,很多網友都覺得太輕!李治國等人這是明顯的慣犯,受害人遠不止一個,醫院這樣做有包庇嫌疑!
張某希望有關上級部門徹查醫院和相關人員,給醫患一個風清氣正的環境。醫生本身是一個受人尊重的,不能因為李治國等人敗壞了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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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腫瘤醫院是否包庇?李治國等人涉嫌犯罪!
2018年12月20日,山西省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消息,在2016年度醫保定點機构考核中,包括山西大醫院、山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山西省心血管病醫院在內的16家醫療機構存在違規收費情况,被處罰金額達4281萬元。其中,山西省腫瘤醫院涉及的違規與處罰金額最多,其違規金額達380餘萬,罰款金額1900餘萬。
我國刑法第163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中,第一條規定:
“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因受賄貪污,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在本案中,李治國先收5000元的酒,再收5000元紅包,已經達到1萬元!按規定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但李治國等人還索要其他人紅包,不排除金額遠在3萬元以上!依法也要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
所以說,醫院是否是在包庇李治國等人?張某要求上級部門徹查也合乎情理。
(來源:律法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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