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貪官落馬案:貪污受賄10.4億元,摞起來1000多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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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8年3月28日,山西呂梁原市委常委、副市長張中生被押上法庭,山西省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中生一案進行審理,一審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張中生死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張中生案件進行二次開庭審理,維持死刑判决,最高法正對張中生進行死刑覆核。經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調查,1997年至2013年期間,張中生多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共索取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0.4億餘元。

2018年3月28日,山西呂梁原市委常委、副市長張中生被押上法庭,山西省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中生一案進行審理,一審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張中生死刑。一審判決後,張中生不服提起上訴。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張中生案件進行二次開庭審理,維持死刑判决,最高法正對張中生進行死刑覆核。

經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調查,1997年至2013年期間,張中生多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共索取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0.4億餘元。對於張中生貪污的10.4億元,大家或許沒有什麼概念,只知道10.4億元非常多,那麼就給大家普及一下。一張全新的百元人民幣厚度約0.1毫米,而10.4億元人民幣疊在一起,能摞到1000多米高。一張全新的百元人民幣重量約1.15克,10.4億人民幣的重量就達到11.5噸。

初中畢業,得到領導提拔,快速升遷

張中生於1952年出生在山西省呂梁市中陽縣,與多數官員不同的是,他後來擔任官職也沒有離開呂梁市。他非但沒有給自己家鄉做貢獻,反而是大肆斂財,完全辜負呂梁市的老百姓。1971年,中陽縣開始進行區域劃分,之前的一個鎮被設立為柳林縣。張中生中學年代的一名同學告訴記者,張中生就出生在柳林縣,他的父親以前當過兵,後來就回到柳林縣開了一家裁縫鋪,雖然賺不了多少錢,但也可以維持一家人的生活。

讓人佩服的是張中生的父母,雖然他們都是普通老百姓,但他們在教育孩子方面有獨特的竅門。張中生落馬之前,他的一個弟弟在一家央企內做高管,還有一個弟弟是原山西省政府領導的秘書。家裡有三個孩子,一家人的生活過得非常拮据,張中生為把好資源都給弟弟,國中畢業後他就放弃上學,開始去社會上工作,為父母分擔壓力。但誰也沒想到,這個僅僅初中畢業的孩子以後會成為呂梁市副市長,他還在任職期間貪污10.4億元。

張中生於1969年初中畢業,畢業後為找到一個工作給父母分擔壓力,他進入中陽縣糧食局,成為一名保管員。曾經他的一名同事稱,張中生當時只有17歲,但這個小孩非常聰明,幹什麼事情也不會偷懶。在周邊人看來,張中生今後肯定大有作為,肯定有出息。因為擔任保管員期間表現突出,他很快得到相關領導的提拔,沒有多長時間,他就成為中陽縣糧食局一個糧站的站長。擔任糧站站長沒多久,張中生再次得到提拔,成為一家糧油加工廠廠長。

尋找“靠山”,膽子越來越大

獨自一人躺在床上時,張中生也會翻來覆回想自己的經歷,他認為自己從一名倉庫保管員成為梁站站長,再成為糧油加工廠廠長,這一切還是因為自己和領導之間的關係决定的。為再次升遷,身為糧油加工廠廠長的張中生,開始有意無意的去接觸縣領導幹部。為取得縣領導幹部的好感,他偷偷把糧油加工廠內的飼料交給縣領導,讓縣領導家人去喂猪。每到逢年過年期間,他就會拿著一些禮品和紅包登門拜訪縣領導,時間長了,部分縣領導感覺張中生很會“來事兒”。

後來張中生在縣領導幹部幫助下,順利進入一家食品公司,擔任經理職位。當時的張中生自以為有了靠山,膽子越來越大,後來食品公司就被查出豬飼料缺少的情况,縣審計局高度重視,迅速展開調查。但調查期間張中生拒絕溝通,他還囂張對外放話,今天這些人來檢查,明天那些人又來檢查,連縣審計局都來調查了,我還怎麼工作?因為當時張中生一直拒絕配合縣審計局調查,再加上縣領導也在有意無意保護他,最後張中生也沒有被牽扯其中。

以職務之便,大肆斂財、受賄

1998年,張中生仿佛坐上直升飛機,先後擔任中陽縣工商局局長、財政局局長、副縣長、常務副縣長、中陽縣委書記等職位。他的官職越來越高,權力越來越大,於是他開始產生歪心思,準備貪污受賄。2003年,呂梁市大力發展煤炭生意,而張中生脫離中陽縣成為呂梁市副市長。擔任副市長期間,他主要負責呂梁市的煤炭和工業項目。這時候一些想要進入呂梁市大力搞煤炭生意的人,也開始瞄向張中生,開始給張中生送禮,希望他能够暗箱操作一下。

截止到2014年之前,張中生以職務之便,大肆斂財,或許他自己都沒有想到,最終自己會被省紀委調查。2015年年底,張中生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山西省紀委立案審查。山西省紀委部門專門發佈通報,通報內容顯示,張中生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與不法商人互相勾結,形成利益鏈,一同對抗組織審查。且張中生在職期間嚴重違反組織紀律,數10次擅離職守。最終經過兩年多的調查,省紀委監察部門掌握張中生的犯罪證據。

2016年,張中生被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逮捕。2018年,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中生一案進行開庭審理,法院經審理調查,1999年至2013年期間,張中生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高額利益。工作人員在對張中生名下財產進行調查時,認定張中生名下財產以及家庭支出已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法院判定張中生任職期間收受他人賄賂10.4億元人民幣。

另外法院對張忠生貪污受賄一案進行調查時,還發現其他的違紀人員。在時間線方面來說,張中生於2014年5月份接受組織調查,但直到2018年,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才對他的案件進行審判,這期間一共花費4年的時間。之所以花費長達4年的時間,就是因為張中生案件中牽涉的人員項目太多,張中生與同夥達成“攻守聯盟”,刻意阻礙組織調查,企圖逃避法律的審判。

拒絕認罪認罰,被判死刑名正言順

雖然張中生性格、作風强硬,拒絕配合組織調查,但他在貪污受賄時非常聰明。為避免組織找到自己受賄的證據,他專門把房產和企業設在他人名下,就連張中生的司機名下也有他的房產和企業。在被調查期間,張中生之所以拒絕配合組織調查,就是他有信心,他認為無論組織如何調查,都不會查到他受賄的證據。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即便他把財產和房產放到親戚朋友名下,最終仍然會被組織查到,等待他的也將會是法律的審判。

對於張中生這個人,原山西省委書記王儒林曾經提到過,張中生有一個愛好非常特殊,就是喜歡買房子。張中生有一次去北京出差時看上一套別墅,別墅價值1420萬元,張中生非常喜歡這套別墅,但他自己不想掏錢,於是他就特意找到有求於自己的一名房地產老闆,要求對方給自己買下別墅。每當張中生出差到一個地區看上房子時,他就會暗示有求於自己的老闆,讓他們給自己買房子。

自從十八大後,落馬的貪官確實不在少數,不過像張中生這樣不收斂、不收手的億元貪官,還真是第1個。張中生嚴重侵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他最後被法院判處死刑,也是名正言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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