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區民園體育場附近,有一幢幢始建於上世紀30年代的聯排公寓式小洋樓——民園大樓。1947年秋,京畿重地天津發生了一樁奇案:一比特名門少婦被殺,這就是民國奇案箱屍案。
從1937年至新中國成立前後,民園大樓住的多為資本家、曾經的北洋軍閥以及皇族遺老。
民園大樓居住過的眾多社會名流中,王光英是知名度最高的一比特,他在這裡住了30年。當然還有曾經轟動一時的“箱屍案”主角施美麗的家人。
施美麗的父親施炳元,畢業於美國雪力羅斯大學機械系,曾在德國柏林數家工廠任機械工程師。回國後,曾任天津西門子雁行機械工程師、怡和洋行機械工程師等職。
施美麗為中德混血女子,長相漂亮嫵媚。
一個偶然的機會,施美麗和出身縉紳之家的李寶旿結識,後來二人成了情人。
李寶旿的家後董玉珍出身軍人家庭,父親是一個師長。董玉珍的父親去世後,她大小姐的霸道脾氣也就略有收斂。
1945年8月20日,李寶旿按照西方習慣和施美麗舉行了婚禮。
1947年10月25日,在李寶旿和施美麗住的小洋樓,董玉珍和李寶旿發生激烈衝突,李寶旿拿起鐵榔頭將董玉珍砸死。命案的第一現場就在天津五大道地區大理道53號。
李寶旿和施美麗一塊兒把屍體拖到了臥室的衛生間裏。下午,李寶旿買來了手鋸、毛毯、麻繩和柳條箱。深夜時,李寶旿動手把董玉珍的屍體鋸成了三段,還用火把其面部燒的難以辨認,用毛毯裹好,麻繩捆著。
施美麗出了個主意,乾脆把柳條箱封進木箱,找人送到德國去,於是,她找到她的朋友芮納先生,幫著他把木箱送到德國,為了方便,木箱就寄存在芮納家的庫房。
1947年11月案發後,在津門掀起軒然大波,輿論紛紛譴責李、施二人的罪惡行徑,要求嚴懲殺人犯。在津各報連續報導了此案的經過。
1948年1月5日上午8時,河北天津地方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李寶旿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被告施美麗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二被告不服判决,分別上訴至河北高等法院第一分院。4個月後,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的判决。二人又上訴至南京法院,同年9月25日,該院作出了撤銷原判决,發回更為審查的判决。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軍管會接管了法院,天津市人民法院成立了。1951年,天津法院正式判處李寶旿死刑,施美麗判無期徒刑。李寶旿又上訴到北京法院,被駁回,執行槍決。
1960年,施美麗被减刑釋放後,去了香港,在那開了一個酒吧。“文革”前還回了一趟天津看望母親,再後面就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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