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看法新聞消息,2017年6月,湖南新田縣委原書記龔新智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終審宣判,此人獲刑11年。日前,該案判決書公開了諸多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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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新聞記者發現,龔新智貪戀女色、喜新厭舊,與十多名女性有不正當的關係,最多時與4名女性同時保持情人關係,可謂“年年是新郎,常常有陪伴”。
至於其妻周某寧“精神上得不到安慰時,就想從物質上尋找滿足”,也因受賄76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其情人陳麗英因受賄36萬餘元獲刑3年、緩刑3年。
(龔新智)
縣委書記落馬,群眾敲鑼打鼓歡慶
2017年1月17日,湖南永州市零陵區人民法院對龔新智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做出判决,獲刑12年的龔新智不服,於2月23日提起上訴。
今年5月23日,該案二審在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6月14日宣判:龔新智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0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决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龔新智多次單獨或者夥同其妻周某寧、情人陳麗英收受房屋和現金共計折合人民幣364萬餘元。此外,其還變相减免買受人應依法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導致國家損失3921萬餘元。
公開資料顯示,1962年7月出生的龔新智曾任道縣人民政府縣長助理、共青團永州市委書記、新田縣委書記,永州市發改委主任、黨組書記。2015年6月,此人落馬,四個月後被雙開。在其落馬後,一群身著儀仗隊服飾的老人敲打樂器走上街頭,抬著寫有“熱烈祝賀原新田縣委書記龔新智被雙規”字樣的文宣牌。
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龔新智在懺悔時稱自己一切圍著金錢、老闆、女人轉。其貪戀女色、喜新厭舊已是公開的秘密。在新田縣,龔新智與十多名女性有不正當的關係,最多時與4名女性同時保持情人關係,可謂“年年是新郎,常常有陪伴“。
日前,龔新智的情人之一陳麗英獲刑。這名出生於1984年,比龔小22歲的女人因受賄36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
該案判決書顯示,陳麗英在2007年初結識龔新智,並與其保持情人關係。此後,陳麗英利用龔新智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現金或接受請托人為其支付的購車款、購房款等費用共計365094元人民幣。
令人震驚的是,她還曾充當買官“掮客”,收10萬元後幫新田縣原團委副書記成功轉正。
丈夫尋花問柳,妻子走上受賄之路
龔新智的落馬背後,不僅有情人的“功勞”,更有妻子的“助攻”。
2008年至2010年,行賄人劉某輝為了承攬到新田縣人民醫院綜合樓土建和裝修工程以及後續想在新田縣承攬到更多的工程,曾送給龔新智夫婦200餘萬元財物。
2010年春節期間,他在龔新智市委的家中送給龔新智夫婦40萬元現金。2010年9月13日,其再次送給了龔新智夫婦50萬元。
此後,龔新智還曾特地囑咐其,如果檢察機關或者紀委找他調查,要他說與自己沒有其他的經濟往來。
龔新智案二審判决2天后,也就是今年6月16日,其妻周某寧也因受賄76萬元,被永州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
龔新智追悔道:“我常年在外尋花問柳,沒有給妻子感情上的溫暖,她明知我有外遇,但為了顧及我的前程,精神上長期抑制自己,淚往肚裡流,既恨我、又怕我,在精神上得不到安慰時,就想從物質上尋找滿足,從收受紅包禮金到接受巨額賄賂。是我從感情上把她逼上了這條貪婪的不歸之路。我對她收受賄賂不但沒制止,反而採取了默許的態度,這樣縱容了她的行為,使她的膽子越來越大,受賄越來越多,已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龔新智在懺悔時披露稱,其女也曾收人錢財。“我對女兒的教育也失之過寬、管理不嚴,致使她接受別人的金錢,我是教女不嚴父之過。”
身陷囹圄的龔新智後悔莫及:我為她們忙得昏頭轉向,我也被她們纏得筋疲力盡。我成長在一個女性環境中(全家只有我一個男性),本該尊重女性、關愛女性,反而玩弄女性。(來源:觀海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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