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20日從民政廳獲悉,日前,民政廳、財政廳和鄉村振興局聯合出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堅持摘帽不摘責任、堅持摘帽不摘政策、堅持摘帽不摘幫扶、堅持摘帽不摘監管,對易返貧致貧對象開展動態監測,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救助範圍,防止出現規模性返貧致貧,同時開展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回頭看”、低保領域專項治理鞏固提升,防止一撤了之。
《實施方案》提出,要持續鞏固社會救助兜底脫貧攻堅成果。對脫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按規定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
要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不低於當地城鄉低保標準的1.3倍。完善臨時救助標準與低保標準掛鉤調整機制,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
要做好低收入人口識別認定,建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機制。以“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臺為支撐,建立覆蓋全省的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庫和動態監測預警平臺,及時預警發現可能需要救助的低收入人口。對已按程式退出低保或特困救助供養範圍,但仍屬於低收入人口的困難群眾,繼續予以監測預警。
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强與財政、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溝通協調,推動形成更加統籌有效、梯度有序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推動基本生活救助、專項救助、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服務向低收入人口覆蓋延伸。
要强化救急難功能。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後仍有困難的低收入人口,給予臨時救助,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要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管道,對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推進城鄉社會救助服務均等化,從對象條件、申辦流程、管理服務和救助標準等方面,逐步縮小城鄉差异。 (樂林峰 記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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