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雲南省楚雄州委副書記、州長等職的楊紅衛,因涉嫌吸毒、受賄,於2011年4月落馬,這位“吸毒州長”“風水州長”,因受賄1000多萬,濫用職權致使中,違規決策,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損失共計2.66億元人民幣,2013年初被雲南省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公開資料顯示,楊紅衛,1963年8月出生1983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共青團雲南省紅河自治州委書記,彌勒縣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縣長,紅河自治州委常委、秘書長、副書記,楚雄自治州委副書記、州長。
公開資訊顯示,楊紅衛仕途順暢,23歲出任紅河州團委書記;28歲擔任彌勒縣縣長,被稱為“娃娃縣長”,曾當選全國百大優秀縣長。
據媒體披露,楊紅衛酒量大,能喝3斤酒。他不但吸食毒品,還與數十名女性有不正當關係。此外,他迷信風水,在“風水大師”的點撥下,認為市區的一座塔影響了自己的官運”,不惜重金在水庫邊修建一座200多米高的觀音菩薩像。
2011年4月27日晚,楊紅衛被雲南省紀委宣佈“雙規”。同年5月1日,雲南省紀委、省監察廳披露,楊紅衛任職楚雄州州委副書記、州長期間,涉嫌違反組織紀律、失職瀆職、吸食毒品、收受他人巨額賄賂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2011年8月2日,雲南省委常委會决定,對楊紅衛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楊紅衛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偵查終結後,經指定管轄,由大理州人民檢察院向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2年12月13日,大理州中院開庭審理此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3年至2011年,被告人楊紅衛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公司及個人謀取利益,單獨或與妻子收受賄賂人民幣共計979萬餘元、美元4.78萬元、港幣3萬元、澳元1萬元,收受黃金、鑽戒等貴重物品折合人民幣18萬多元,構成受賄罪。
檢方還指控,2006年至2010年,被告人楊紅衛在擔任楚雄州州委副書記、州長期間,在侏羅紀世界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開發恐龍穀項目以及雲南德勝鋼鐵有限公司的技改項目中,違規決策,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政資金損失共計2.66億元人民幣,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構成濫用職權罪。
2013年初,大理州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楊紅衛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數罪並罰,决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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