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楊璐
據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22日消息,2021年7月22日,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生態環境廳原廳長、甘肅省核安全局原局長肖錚貪污、受賄一案。
履新廳長僅8個月就落馬
公開資料顯示,肖錚1968年3月出生,甘肅臨洮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高級工程師。
肖錚在甘肅省環保系統任職30年,歷任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業務室主任、省輻射環境監理站站長、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主任、省核安全局副局長等。
機構改革後,2018年10月,肖錚出任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兩個月後,兼任省核安全局局長。
2020年1月,肖錚任甘肅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書記、廳長,並兼任甘肅省核安全局局長。
然而,履新甘肅省生態環境廳廳長一職8個月後,被查。
2020年9月26日,甘肅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甘肅省生態環境廳原黨組書記、廳長肖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甘肅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通報被查兩天前,即9月24日,肖錚被免去甘肅省生態環境廳廳長職務。
2020年12月25日,甘肅省生態環境廳原黨組書記、廳長,甘肅省核安全局原局長(兼)肖錚(正廳級)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甘肅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蘭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肖錚作出逮捕决定。
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在一審中,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8年11月至2010年10月,被告人肖錚利用擔任甘肅省輻射監理站站長的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套取公款1098萬元後非法佔有,其中肖錚分得贓款983萬元,並將貪污贓款放貸生息。
2014年至2020年,肖錚利用擔任甘肅省核安全局副局長、局長、甘肅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廳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12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9.55619萬元。提請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肖錚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辯雙方圍繞指控的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肖錚做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辯護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據悉,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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