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杭州一輛電瓶車在路上爆燃,騎行的父女倆被重度燒傷,十歲的女兒三度被下病危通知。瞬間爆炸式火灾,根本沒法逃,移動的炸彈……人們最關心的問題是啥?
這個是鋰電池爆炸(爆燃)嗎?
電瓶車在路上爆燃也不是第一回了,但是這麼快(2秒之內),火焰竄的這麼高(最高時達3米多高),連經常研究火灾的消防人員也有些困惑,是不是車上還有什麼液體可(助)燃物?
杭州消防部門第一時間介入了調查,並發佈了如下資訊:
“7月19日,經過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隊火灾調查組現場對事故電動車殘骸的調查取證,初步判斷,“7·18”電動車起火事故原因與電動車的鋰電池故障有關。其他相關取證工作仍在進行,具體火灾原因仍在調查中。”
甯寧蒐索發現,之前上海的一輛電瓶車火灾,其瞬間爆燃燃燒,猛烈程度與此次也類似(但幸虧騎手早發現了問題,提前下車觀望)
鋰電池故障是有可能產生這樣兇猛的爆燃(爆炸)的
這個電瓶車是誰家的,電池是什麼情况?
從新聞中得知,“燒傷女孩媽媽介紹:自燃電動車不是雜牌電動車,是一家品牌電動車的門店購買,電池也是門店更換。”
甯寧發現:“購車發票已經濕透,上面寫著電動車購買時間為2018年。非機動車行駛證上是魏師傅的名字。證上的車架號,也與電動車鋼印上的車架號相同。記者根據爆炸電動車的型號在店內找到同款電動車,而從該款電動車的說明書上看到,其原裝電池應為鉛酸電池。”
甯寧綜合進行分析,一是這輛電瓶車是可能是品牌車,二是當事人曾經更換過電池。更換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將原裝電池(鉛酸電池)更換為鋰電池,一種是原電池損壞,更換為鋰電池。
電瓶車起火,責任方是誰?
現在,老百姓疑惑的是:我到底能不能放心大膽地買電瓶車了。這東西這麼容易爆炸燃燒,難道不是生產廠家的責任嗎?問題的源頭出在生產上,是品質問題,難道市場監管局就不過問嗎,能不能發現了產品問題,就召回那一批產品呢,就重罰呢,就吊銷生產許可不讓他們再生產了呢,行不行?如果實在是科技問題,既然這麼危險,國家為啥不禁止生產和銷售呢!
還有,明明是電瓶車(電池)的問題,但是怎麼管理都沖著消費者來了!我買個電瓶車,放也沒地方放,充電也不行,一不注意就要罰款!不能進樓梯間、不能進電梯、不能放在家裡,這些我們都理解,是為了我們好,但是現在,我們總不能不騎著上路吧?
據媒體調查,現時電瓶車生產廠家有20餘萬家,年銷售量幾千萬臺。這麼大的市場,這麼多的生產廠家,是不是得好好管管源頭了。
此外,也建議在發生火災之後,重點放在電池本身上面。電池故障(品質問題)、違規銷售超壓大容量電瓶、違規改裝電池等,生產廠家、經銷商、改裝者等責任人都應該被重罰,應該罰到傾家蕩產。而對於使用者,無論在樓梯間停放、飛線充電、在室內充電等,均不能作為“過失引起火灾”進行懲處,因為,他們的上述行為並不是引起火灾的直接原因,作為合格的電池,無論怎麼充電、停放,底線就是:均不應該自燃和爆炸。
燒傷女孩被下三次病危通知
甯寧從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兒童醫院得到消息,現時孩子已經收入SICU(外科重症監護室),全身大面積重度燒傷,目前處於生命危險期。7月19日,甯寧從浙大二院瞭解到,大人全身約90%燒傷面積,已用上呼吸機,尚未脫離生命危險,情况比前一日穩定,醫護人員正在全力救治。
甯寧瞭解到,燒傷的男子姓魏,安徽宿州人,42歲左右。當時騎電瓶車帶著7歲女兒,妻子騎另一輛電瓶車跟在後面。
7月18日晚上8點,浙大兒院,受傷女孩的媽媽和多位親朋等在手術室門口。受傷女孩中午被送過來,一直還在搶救中。媽媽也受了點輕傷,一直不肯走開,執意要等在這裡。
晚上9點半,記者瞭解到,女孩的手術已經做完了,但還不能出來,需要在外科重症監護病房裏繼續觀察。據受傷女孩的叔叔告訴記者,截至目前,醫院方面已經下了三次病危通知書。很多家人都是徹夜未眠。
專家科普燒傷後如何急救
除了意外事故導致燒傷外,日常生活中也容易在廚房等場所發生燒燙傷,面對突發狀況該如何第一時間做出正確處理?韓春茂教授對燒傷後的現場急救提出建議:
迅速脫離致傷源,儘快脫去著火衣物,不奔跑,不叫喊,盡可能减少高溫及烟對呼吸道的損傷。
冷療:冷水沖洗或浸泡,比如用大量自來水沖洗或淋浴,時間20~30分鐘。
燒傷傷口的保護:可用乾淨被單衣服等進行簡單包紮,傷口不可塗有顏色的藥物,以免影響後續治療中對傷口深度的判斷。
燒傷病人尤其是重病人應該就近就醫,待醫生評估後轉入有燒傷專科的醫院。
夏日炎炎
該如何預防電動自行車火灾
來源:靠山屯閒話
出品:遼寧省消防救援總隊全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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