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將出臺全國首部人工智慧領域地方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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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深圳經濟特區人工智能產業促進條例(草案)》首次披露並提請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旨在破解產品應用“落地難”等瓶頸問題,打通創新“最後一公里”,這也是全國人工智慧領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規。

“深圳將探索建立與人工智慧產業發展相適應的產品准入制度,並支持低風險人工智慧產品和服務先行先試。”日前《深圳經濟特區人工智能產業促進條例(草案)》首次披露並提請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旨在破解產品應用“落地難”等瓶頸問題,打通創新“最後一公里”,這也是全國人工智慧領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規。

  界定“人工智慧”概念

深圳人工智慧產業基礎較好,但在基礎研究、關鍵核心技術、產業基礎設施建設、應用場景開放等方面仍存在短板。2021年深圳兩會上,人大代表總計提交的780個建議案中,“人工智慧”出現了207次。

“現時,國內尚未出臺針對人工智產業發展進行全方位規範的專門性立法,深圳率先立法可通過科學合理的制度設計,破解產業發展存在的瓶頸,推動人工智慧產業高品質健康發展,助推深圳打造全球領先的人工智慧產業高地。”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經濟工作委員會主任何銳軍說。

何銳軍表示,此次立法堅持基礎性、創新性和促進性,內容上不作過細規定,為相關細分領域的專門立法做好銜接預留空間;另外,也是為人工智慧國家層面立法先行探路。

由於我國在法律層面對於人工智慧及人工智慧產業的概念尚未作出規定,學術界對其定義也尚無統一認識。條例草案從科技角度對人工智慧的概念作出了規定,首次在立法中明確“人工智慧”是一種“利用電腦或者其控制的設備,通過對收集的外部數據進行學習、分析,感知環境、獲取知識、推導演繹,研究、開發用於類比、延伸和擴展人的智慧的理論、方法、科技以及應用的能力”。

  強調激勵機制建設

為補齊人工智慧基礎研究短板,條例草案擬作出多項制度安排。

提出建立以市場需求為主導的核心技術攻關機制,創新科研專案立項和組織實施機制,建立全週期的扶持政策體系。

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擬對承擔重大科技攻關任務的科研人員,採取靈活的薪酬制度和獎勵措施,並探索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和長期使用權。

加强新型研發機構建設,並針對人工智慧頭部企業集中、產業帶動性强的特點,鼓勵企業參與人工智慧基礎研究,以及承擔和參與國家重大基礎科技專案。

推動科技成果高效轉化,提出政府應建立相應激勵機制,並支持和鼓勵設立各類市場化科技成果轉化專業服務機構,在平臺建設、購買服務、人才培養等方面予以扶持。

條例草案還提出“通過制訂、實施與國際接軌的人才政策和以重大專案聚集等管道吸引國內外人工智慧頂尖人才以及高水准團隊”,同時支持本地高等院校開設人工智慧相關學科和交叉學科等。

  鼓勵高校開放算力資源

立法調研中,很多人工智慧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反映,現時最困擾的是高品質數据集缺失、算力資源不足、公共服務體系發展滯後等。條例草案為此提出除了推動人工智慧數據資源有序開放外,還將鼓勵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建設人工智慧算力基礎設施,面向人工智慧應用場景開發需求開放算力資源,支持企業和科研機構搭建算灋開源平臺,降低企業開發成本、縮短開發週期。

為充分發揮應用場景賦能人工智慧產業發展的作用,條例草案首次通過立法明確深圳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及其他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務職能的組織應率先使用人工智慧產品與服務,擬將符合條件的人工智慧產品和服務,優先納入政府採購目錄,享受相關政策支持;產業首長部門也將定期發佈人工智慧場景供給清單,面向全球範圍公開徵集應用場景解決方案,引導開放更多應用場景。

此外,條例草案將探索建立與人工智慧產業發展相適應的產品准入制度,縮短產品與服務進入市場的審批鏈條和週期,加快低風險的細分領域的產品行政許可,允許通過測試、試驗、試點等方式,支持低風險人工智慧產品和服務先行先試。

标签: 人工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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