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醫保局、省衛健委近日聯合印發通知,將福建省立醫院、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福建省腫瘤醫院、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廈門市第二醫院等5家醫院定為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收付費改革試點單位,於即日起實施試點工作。
DRG收付費是一種病例組合分類方案,即根據年齡、疾病診斷、合併症、併發症、治療管道、病症嚴重程度及轉歸和資源消耗等因素,將患者分入若干診斷組進行管理的體系。該項試點工作於2017年由國家衛健委啟動,包括我省三明市、福建省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福州市第一醫院和廈門市第一醫院在內,全國共有三個都市的公立醫院和3個省市級醫院同步開展。2019年,我國DRG付費試點城市擴至30個。
此次我省擴大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收付費改革試點,是在我省首批試點單位實際DRG收付費改革有序運行的基礎上進行的操作,明確了加强病案管理、開展監測考核、鼓勵適宜科技、做好政策銜接等配套管理措施。據介紹,DRG收付費執行情况將納入公立醫院的院長績效考核。
除了前述5家醫院,此次試點擴圍,我省還同步確定了第三批DRG收付費改革試點醫院名單,包括福建省婦幼保健院、聯勤保障部隊第900醫院、福建醫科大學孟超肝膽醫院、廈門大學附屬心血管病醫院、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泉州市第一醫院、石獅市醫院、泉港區醫院(備選)。(記者儲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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