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患者反映,國家談判藥在醫院買不到,要到藥店購買,而很多藥店又不報帳,新增了羣衆的醫療負擔。聚焦這一問題,省醫保局將“建立國家談判藥雙通道藥品供應保障機制,確保羣衆用上用好國家談判藥”作為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羣衆辦實事”十項民生實事加以大力推進。
7月19日,省醫保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省醫保局會同省衛健委出臺的《關於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實施意見》。新機制將通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兩個通路,滿足“國談藥”供應保障、臨床使用等方面的需求,並納入醫保支付。此舉也標誌著“國談藥”落地邁出最後一步。
全省統一標準遴選定點藥店
省醫保局副局長俞善浚介紹,今後,“國談藥”中臨床價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種及創新藥品,將納入“雙通道”管理,其中優先將使用週期長、療程費用高的藥品及創新藥品,根據基金承受能力,實行單獨支付政策。為落實好新政,省醫保局同步製定3個配套檔案,打通“國談藥”落地的最後一步。
哪些藥品將進入“雙通道”管理及單獨支付?據介紹,具體藥品種類和範圍由江蘇省醫保部門通過規範程式確定,並向社會公佈,全省統一執行,各地不得調整。2021年納入“雙通道”管理的藥品有100種,其中實行單獨支付的藥品83種,今後還將依據國家藥品目錄調整及時進行動態更新調整。
“國談藥”定點零售藥店遴選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由省醫保部門統一制標準和程式。入選的藥店必須資質合規、信譽良好、供應安全、佈局合理,並且滿足對所售藥品實現電子追溯等條件。“國談藥”定點零售藥店退出機制建立健全後,還要實行適度競爭、有進有出、動態調整。
全程安全監管可追溯
新機制落地後,符合用藥政策的參保患者皆可通過國家談判藥“雙通道”機制購買藥品,真正讓“國談藥”買得到、用得上、可報帳,使廣大參保患者擁有更多的獲得感、安全感。
根據規定,“國談藥”定點醫藥機構要建立藥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和追溯機制,落實儲存、配送、使用等環節的安全責任,確保“雙通道”管理藥品質量安全。
存儲有特殊要求的藥品,要遴選具備相應資質和能力的機构,承擔儲存、配送任務。患者在“國談藥”零售藥店購買注射類藥品,必須由“國談藥”定點零售藥店按照冷鏈運輸等要求,配送至定點醫療機構,由院內調配後注射使用,確保臨床用藥安全。
江蘇省醫保中心副主任薛建祥介紹,今後還要建立全省統一的處方流轉平臺,以處方流轉為覈心,落實“三定”、可追溯、實名制管理等要求,實現患者實名管理、待遇准入、複查評估、支付管理以及對責任醫師、處方流轉全流程監管。
此外,為了完善定點醫藥機構協定管理,醫保部門將細化用藥稽核規則,引入智慧監控,嚴厲打擊“雙通道”領域套騙取醫保資金的行為。一旦發現定點醫藥機構為參保人員虛假提供享受“國談藥”待遇,或者參保人員轉賣“國談藥”獲取非法利益的行為,醫保部門將嚴格按照《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作出處罰。
异地就醫納入結算範圍
據介紹,參保患者通過三個步驟就可以使用“雙通道”管理及單獨支付藥品,免去來回奔波之苦。第一步就診,到“國談藥”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責任醫師處進行診斷,確定使用“雙通道”管理及單獨支付藥品。第二步備案,由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責任醫師填寫申請表,並向醫保經辦機構提出備案申請;醫保經辦機構對備案資料的完整性進行核驗,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第三步購藥結算,完成備案後即可至本人選定的定點醫藥機構進行購藥和支付結算。
為了讓參保患者方便、快捷享受“國談藥”醫保待遇,醫保部門研究製定《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及單獨支付藥品經辦規程(試行)》。江蘇的《經辦規程》通過簡化辦理資料、優化辦理流程、壓縮辦理時限、提供最優質的醫保服務,實現藥店和醫院購藥享受待遇保持一致,並將异地就醫納入結算範圍,確保參保羣衆享受到惠民政策,切實提高國家談判藥品用藥可及性。
現時,各設區市也在製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省醫保部門將及時向社會發佈“國談藥”定點醫藥機構資訊和藥品名錄,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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