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河湖長制從“有名有責”到“有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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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總河湖長令提出,要積極落實“河湖長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强化上下級部門聯動。總河湖長令提出,要設立“跨界河湖長”,協同治理保護跨界河湖。

日前,我市發佈2021年第1號總河湖長令,進一步深化河湖長制管理,全面加强河湖治理保護聯防聯控,要求各級河湖長、各有關部門履職盡責、共同發力,緊緊抓住河湖長制治水興水“牛鼻子”,構建上下聯動、有機銜接的責任體系,形成密切配合、協同推動的工作合力,實現河湖長制從“有名有責”到“有能有效”,努力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總河湖長令強調,要進一步提高對河湖治理保護工作的思想認識。各級河湖長、各有關部門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會河湖長制堅持“長”“常”二字的深刻內涵,圍繞加强河湖治理保護、改善河湖生態環境、切實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的目標,運用系統思維著力解决跨區域、跨部門河湖管護突出難點問題,切實變“分段治水”為“全域治水”。

總河湖長令要求,各級河湖長要“掛帥出征”,進一步凝聚河湖管護工作合力。各區總河湖長要落實黨政一把手主體責任,對河湖管護突出難點問題親自安排部署、現場推動督導、追問進展情况;各級河湖長要對存在問題細緻調查研究、科學決策部署,督促、指導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開展河湖治理保護工作;各部門要牢固樹立河湖管護一盤棋思想,主動進位、認真履職,嚴厲查處涉河湖違法違規行為。

總河湖長令提出,要積極落實“河湖長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强化上下級部門聯動。堅持“戰區制、主官上、權下放”工作機制,賦予區級及以下河湖長對上級職能部門逐級“吹哨”調度權,對責任河湖出現的本行政區無法獨立處置的問題和事項,可以向上級職能部門“吹哨”,聯動開展工作;各級職能部門對河湖長“吹哨”要及時“報到”,接受河湖長的統一指揮,切實解決實際問題,形成有機銜接、有效運轉的河湖長制上下聯動機制。

總河湖長令提出,要設立“跨界河湖長”,協同治理保護跨界河湖。各區按照“河流下游要主動對接上游,左岸要主動對接右岸”的原則,在一、二級河道重點區域設立“跨界河湖長”,建立健全聯合防控、聯合巡河、聯席會議、聯合水質監測、資訊共用等機制,同時主動對接北京市、河北省相關地區,探索建立京津冀“跨界河湖長”機制,統一目標、同向發力,深化行政區域間聯合治水管水新模式。

總河湖長令要求,各級河(湖)長辦要牽頭抓落實,深化部門屬地間合作。各級河(湖)長辦要積極發揮組織、協調、分辦、督辦作用,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和屬地落實河湖長部署的事項,落實河湖長制會商、資訊共用、聯絡員制度,及時共亯涉河湖資訊、研判河湖問題整改,綜合運用考核、責任追究、獎補激勵等制度,督促各部門和下一級河湖長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每年至少研判一次河湖治理保護聯防聯控情况,成為河湖長制的參謀部、作戰廳。

總河湖長令強調,要進一步拓寬群眾參與通路,實現全民共治、全民共亯。各區要認真落實河湖長“向羣衆彙報”工作方案要求,廣泛發動群眾,做好群防群控。進一步創新群眾監督管道、暢通監督舉報通路、常態化資訊公開、多管道文宣引導,讓更多有見解的熱心群眾參與河湖治理保護工作,讓羣衆反映問題有途徑、沒門檻,有獎勵、沒責任,讓河湖問題防範于未然、處理在萌芽,營造全社會關愛河湖、保護河湖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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