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參加全國警察經偵系統“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5·15’集中文宣日”活動
重慶市治理違規選取使用住房公積金工作總結會
住房公積金中心管理的是老百姓的錢,以保障住房公積金資金安全為底線,審慎管理、穩健運營、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是住房公積金行業的一大永恒主題。
近年來,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簡稱“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通過對內不斷優化政策、完善內控管理體系,對外大力開展資訊協查、聯動整治違規的管道,在確保資金安全、保障我市住房公積金制度平穩安全健康運行的同時,努力發揮住房公積金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
服務大局
積極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近年來,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通過一系列嘗試和探索,積極主動融入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在助力解决羣衆基本居住問題方面展現“公積金作為”,貢獻“公積金力量”。
為保障剛需、遏制炒房,2013年,我市開始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按照“合理安排、有序投放、首保剛需”的要求,結合市場環境實際優先支持剛需公積金貸款;2017年,我市與工行、農行、建行等12家重慶本地金融機構,發佈了反對“炒房”的聯合聲明,並暫停受理主城區二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充分發揮了政策的“指揮棒”作用。
為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我市通過發放公積金項目貸款,向政府公租房建設累計提供30億元貸款資金,支持了民安華福和兩江民居等4個公租房項目建設,總建設規模為732萬平方米;同時,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每年還將大部分的增值收益,作為廉租住房補充資金上繳給市財政,支持政府廉租房建設。“十三五”期間,中心累計上繳財政廉租住房補充資金44.3億元。
為幫助羣衆通過“租購並舉”解决居住問題,去年以來,我市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選取額度,規範選取政策,簡化選取要件,縮短選取流程,支持租賃住房消費;同時,將城鎮老舊社區加裝電梯納入選取範圍,提高居民居住品質。
為助力我市人才安居保障工程建設,對持有重慶市人才服務證的高層次人才,將租房選取限額放寬到2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在渝購房的,貸款額度最高放寬到限額的4倍。
强化內控
體系化構築風險防控“鐵壁銅牆”
資金安全,是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之底線。
近年來,我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始終將風險防控作為重中之重,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內控管理體系,新一代資訊系統將風險點控制嵌入業務管理各個環節,通過强化稽核稽覈、資訊安全管理和完善內控制度實現了風險防控的多重保險,對業務風險、資金流動性風險、資訊安全風險等實現精准防控。
在風險防控監督方面,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採取常態化推進內部審計全覆蓋,建立並運行稽核稽覈監督系統、風險防控系統和電子稽查系統,為預防公積金各類風險裝上了雙保險。
在防控資金流動性風險方面,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逐步探索構建起集自有資金、貼息貸款、跨區域融通資金、貸款風險準備金等於一體的多層次資金供應體系,進一步拓寬資金供應來源,以確保資金充足,便於提前統籌安排。
同時,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還建立起“按日監控、按月分析”的制度。按日持續監控銀行存款、個貸率等覈心業務名額,及時掌握資金變動情況;按月開展資金運行情况分析,預測資金供需趨勢,提前做好應對措施。
在防控貸款風險方面,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探索建立借款人信用評價機制,强化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後管理。其中,貸前充分運用金融科技手段,通過大資料分析工具、多部門聯網協查和實地查勘等管道,嚴把項目准入關;貸中運用人臉識別、電子簽名、數位加密認證(CA)等科技手段,聯網協查房屋、婚姻、身份、征信等資訊,確保貸款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加强借款人貸款資格及還款能力審查;貸後通過加强逾期催收、公積金扣劃、司法訴訟、債權轉讓等管道,及時高效處理不良貸款,貸款逾期率遠低於國家控制標準。
在防控資訊安全風險方面,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設備指紋等科技,建立了網路安全態勢感知、程式碼掃描、機器防禦(反爬蟲)等系統,保障資料安全。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高度重視網路安全工作,多次榮獲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先進單位,在重慶市“護網2019”網路安全攻防演習中,被評為優秀防守組織。
疏堵結合
保障正常選取使用常態化治理違規選取行為
隨著我市住房公積金事業快速發展,資金規模不斷增大,違規選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行為時有發生。
對此,近年來,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在全力支持職工基本住房消費的同時,堅持按照打擊與防範並重、安全與穩定兼顧的理念,疏堵結合,多措並舉,常態化開展住房公積金違規選取使用治理工作,並逐步探索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
一方面,我市出臺了《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個人失信行為管理辦法》,建立個人失信黑名單系統,根據違規選取使用行為嚴重程度,對個人失信行為分別限制不同年限的選取、貸款資格,並綜合運用向職工所在組織通報、追回違規選取資金等管道,加大違規選取人員違法成本。同時,加强輿論文宣,引導市民合規選取使用住房公積金。
另一方面,大力推進部門資訊共用,建立跨部門、跨區域協查等機制,加强部門聯動,集中開展整治工作。
自2017年以來,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與市警察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建立聯合整治機制,並協調市財政、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警察、網信、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等多部門建立治理違規選取聯動機制,重點打擊非法仲介收取高額費用協助職工違規選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行為。
近年來全市共查處違規選取行為369件,涉及資金2826.2萬餘元,絕大多數被控制在稽核階段。2019年,我市治理違規選取使用經驗被納入住建部落實中央都市工作會議精神經驗交流資料,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獲得全市掃黑除惡先進單位稱號。
當前,跨區域聯合開展治理違規選取使用,還被納入川渝兩地住房公積金一體化發展任務,成為兩地持續常態化開展的重點工作之一。
違規選取使用住房公積金將被納入公積金失信行為
一、什麼是公積金個人失信行為
公積金個人失信行為分為選取失信行為、貸款失信行為、貸後還款失信行為。
選取失信行為包括:
(一)以虛構、隱瞞事實,提供虛假、偽造證明材料等欺詐手段違規選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餘額的;
(二)以虛構、隱瞞事實,提供虛假、偽造證明材料等欺詐手段違法選取他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餘額的;
(三)選取中的其他失信行為。
貸款失信行為包括:
(一)以虛構、隱瞞事實,提供虛假、偽造證明材料等欺詐手段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二)貸款中的其他失信行為。
貸後還款失信行為包括:
(一)未按時、足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達到一定期數的;
(二)貸後還款中的其他失信行為。
二、個人失信行為如何認定
個人失信行為按照嚴重程度分為三個等級,分別是一般失信行為、較重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
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列入一般失信行為:
(一)以虛構、隱瞞事實,提供虛假、偽造證明材料等欺詐手段違規選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餘額未遂的;
(二)其他情節輕微的失信行為。
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列入較重失信行為:
(一)以虛構、隱瞞事實,提供虛假、偽造證明材料等欺詐手段違規選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儲存餘額,經責備教育後,全額退回選取資金的;
(二)以虛構、隱瞞事實,提供虛假、偽造證明材料等欺詐手段辦理公積金貸款未遂的;
(三)未按時、足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連續滿3期以上(含3期)6期以下的;
(四)其他情節較重的失信行為。
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列入嚴重失信行為:
(一)以虛構、隱瞞事實,提供虛假、偽造證明材料等欺詐手段違規選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儲存餘額,經責備教育後,拒不退回選取資金的;
(二)以虛構、隱瞞事實,提供虛假、偽造證明材料等欺詐手段違法選取他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餘額的(含未遂);
(三)以虛構、隱瞞事實,提供虛假、偽造證明材料等欺騙手段獲得公積金貸款的;
(四)未按時、足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連續滿6期以上(含6期)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失信行為。
三、被納入公積金失信行為的後果是什麼
對一般失信行為,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對失信個人進行政策文宣和教育,敦促其嚴格自律、誠信守法,並自失信行為發現之日起,取消失信個人1年內的住房公積金選取和貸款資格。
對較重失信行為,可採取下列管道予以懲戒:
(一)自失信行為發現之日起,取消失信個人3年內的住房公積金選取和貸款資格;
(二)向失信人所在組織書面通報;
(三)將失信資訊傳至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市公共信用資訊平臺,實行聯合懲戒;
(四)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懲戒管道。
對嚴重失信行為,可採取下列管道予以懲戒:
(一)自失信行為發現之日起,取消失信個人5年內的住房公積金選取和貸款資格;
(二)向失信人所在組織書面通報;
(三)將失信資訊傳至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市公共信用資訊平臺,實行聯合懲戒;
(四)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懲戒管道。
對個人失信行為中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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