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子偷南瓜溺亡,家屬向瓜農索賠13萬元,法官判了: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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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安徽人方某,和丈夫兒子一同在余姚生活。2019年,方某採摘路邊的南瓜時被種植戶沈某發現了。在沈某的追趕下,方某慌不擇路跑進了附近的一家噴塗廠,沈某被工作人員攔在了門外。於是他立刻報了警,奇怪的是,警察搜遍了整個廠區都沒有找到方某的下落。而薑某父子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方某的溺亡和沈某父子有聯系,最終法官駁回了原告的訴求。

安徽人方某,和丈夫兒子一同在余姚生活。2019年,方某採摘路邊的南瓜時被種植戶沈某發現了。在沈某的追趕下,方某慌不擇路跑進了附近的一家噴塗廠,沈某被工作人員攔在了門外。於是他立刻報了警,奇怪的是,警察搜遍了整個廠區都沒有找到方某的下落。

當天,方某的丈夫兒子久等方某未歸,也去當地派出所求助。晚上11點左右,警察在噴塗廠門口的一個池塘裏發現了方某的屍體。

方某的丈夫薑某和兒子薑小某認為,是沈某父子倆的追趕才導致方某在逃跑的時候掉進池塘,方某的意外身亡和沈某父子有直接的聯系,隨後他們將沈某父子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13.1萬元。

這起案子今日開庭了,法官審理認為沈某父子沒有任何威脅和暴力的行為,只是隔著田埂質問其為什麼偷瓜。而薑某父子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方某的溺亡和沈某父子有聯系,最終法官駁回了原告的訴求。

我覺得這個判決大快人心,合理合法。方某貪小便宜,偷竊他人種植的南瓜,結果逃跑的路上掉進了水塘只能說是可惜了。雖然值得同情,但囙此就要瓜農來賠償,那才是挑戰社會良知的底線。而且會讓偷盜者更加肆無忌憚。

一個南瓜才幾個錢,卻為此丟掉性命,怎麼看都不划算。方某有錯在先,做錯了事情就必然要承擔相應的後果。其實就一個南瓜而已,方某完全可以停下來把瓜還給對方。那樣也不會發生後面的悲劇了。所以說,貪小便宜吃大虧啊。

标签: 安徽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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