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999年,對於普通人來說是再平常不過的一年,而對於現在人來說更是久遠的一年,但是對於太原人們來說,是終於不再擔心害怕的一年。
因為在這一年,可怕的事件終於遠離了他們,殺人狂魔李小龍終於伏法。可謂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大快人心是也。
李小龍是誰
1964年,這位李小龍出生於銀川的一個工人家庭,父母離異,可能是家庭環境的影響,年僅13歲的李小龍便不再上學,前往社會飄蕩。
在他17歲的時候因為偷竊而進入少年管教所在那裡改造,1年後離開。可是他卻沒有吸取經驗教訓,好好做人。而是又幹起了這些違法的勾當,後果可想而知,成年的李小龍進入了監獄。被依法判刑服刑5年,可是他不長記性,因妄想逃獄而加刑,這一晃,坐了7年牢。
重操舊業的李小龍
出獄後的李小龍只有25歲,他有大把的機會重新做人,可是都被他放弃了。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繼續盜竊的他再次被警方抓獲。2年後,李小龍因病被安排取保候審。本以為他以好好改造,可好像重操舊業好似他的本性。
結婚的李小龍,短暫的安穩生活
在他取保候審的當年,他認識了他未來的妻子何某,很快兩人便結了婚。
兩人支撐著小家,過著平凡幸福的日子。李小龍本可以這樣脫離他的犯罪生涯,和妻子度過餘生,可是他卻像著了魔一樣,再次走向那黑暗之中。
恐怖的犯罪者形成
就這樣,不懂珍惜的李小龍再次入獄,可是在他出獄之後,更大的噩耗襲來,他的妻子何某自殺身亡了。
不知是這打擊還是他的內心開始扭曲,他不再滿足於偷竊的快感,他開始殺人,1997年,在一家銀川市的電影院中,他殘忍的將與他發生糾紛的劉藝殺死。
這是他的第一案,也就是這一案件的開始,他走向了不歸路,恐怖的犯罪者形成。
罪人終落網
李小龍抱著反正殺了人的信念一直在跨省作案,他像幽靈一般,在他逗留的地方作案,所到之處搞得人心惶惶,無論男女老少,他全都不放過。
就這樣,他肩上背負著一條條無辜的人命,他的殘忍,惡毒讓人不寒而慄。
他以修理工的身份進入受害者家中,對其進行殘忍的虐殺,施暴强奸,犯下案子31起,其中有23人死亡,9人受傷。
因為案件極其殘忍嚴重,而他又都是跨省作案,公安機關遂成立了專案組,並把案件命名為“11.9”案件。
天網恢恢,終於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李小龍終於被緝拿歸案。經審理,李小龍是因為欠下借款面對追債而壓力過大才搶劫,殺人是因為想宣洩自己的情緒。
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受理了此案,並對其一審作出判决:死刑。
在2000年8月9日立即執行,就這樣,這場轟動一時的“9.11”大案宣告落下帷幕。
總結
當提到“李小龍”這個名字,第一感覺就是功夫巨星。
但這裡的李小龍卻不是,他是一個罪大惡極的人,他不值得人們敬仰,相反,他給人帶來的全是傷害。
1999年的案子離今天很遠,但他留下的傷害卻是無法泯沒的。
他因為自己的情緒而把過錯强加到他人身上,這本身就是一種不道德,人命在他的眼中猶如螻蟻。
這個案子雖然過去了,但像“李小龍”這樣的犯罪者卻還有很多,他本來有機會重新生活,卻全部被他放弃。
他放弃了自己,而後又自怨自艾,抱怨命運的不公。
衷心希望像“李小龍”這樣的人在社會上消失,大家過著平安喜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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