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一起案件,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死者因為被陌生男子勸酒酒精中毒身亡,家屬起訴勸酒者以及燒烤店索賠191萬。日前,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二審宣判,對一審判決中的部分內容進行了改判。
2020年5月10日淩晨時分,單身女子小桃給剛認識的燒烤店員工大軍發了一個定位,告訴大軍自己餓了。大軍接到消息後,騎電動車來到小桃所在的位置,將她接到了燒烤店。
小桃到達燒烤店的時候已是淩晨1:52,她坐在了店裡的9號桌位置,之後點了幾串燒烤。大軍給小桃拿了一罐桃汁,但是小桃說自己想喝酒,大軍又從櫃檯拿了一瓶還剩少量白酒的酒瓶,給小桃倒了一點。
正在隔壁桌吃飯的阿勇、阿中、阿坤看到小桃獨自一人在這裡吃飯,就想邀請她一起。阿勇先來到小桃的桌上跟她搭訕,兩個人一起喝了杯白酒,聊了半個多小時後,阿坤看阿勇還沒回來,就來到了小桃的桌上,聊了幾句後,便把小桃邀請到了自己的7號桌。
面對陌生人的邀請,小桃來者不拒,跟他們一起開懷暢飲了起來。在四人舉杯暢飲的時候,大軍看到小桃喝了不少,便走過來勸她少喝點兒,可是小桃沒領情。
小陶跟阿勇等人相聊甚歡,越喝越開心,不一會兒的功夫就喝下了5杯白酒。喝完白酒之後,阿勇又給小桃倒了啤酒,並且再次向其舉杯勸酒。
此時的小桃其實已經喝醉了,並且有些抗拒喝酒,但是阿坤卻沒有在意,仍然在勸小桃喝酒。到淩晨3:35的時候,小桃已經醉得不省人事,趴在了桌子上,想要抬頭都抬不起來。
見小桃已經喝趴下,阿中從桌上離去,再也沒有回來。值得一提的是,在小桃到來之後,阿中一直沒有和小桃有過多交流,也未曾勸其喝酒,所以後來法院審理時,阿中被判定無責。
期間大軍有從7號桌經過,他用手拍了拍小桃,但小桃沒有反應。他試圖將小桃從桌子上扶起來,但小桃也沒有反應。後來阿坤和阿勇也嘗試著想要叫醒小桃,結果也一樣。
面對這一狀況,大軍和阿勇、阿坤吵了起來,在爭吵期間,阿勇轉身離去。
阿勇離開後,阿坤扶起了小桃的頭,但此時小桃的身體已經有明顯的抽搐,大約5分鐘之後,小桃的抽搐减弱。
當時大軍正在隔壁收拾餐桌,見此情景,他又和阿坤因為該由誰來照顧小桃的問題吵了起來,這次阿坤也離開了燒烤店,並且一去不回。
淩晨4:08,大軍發現小桃情况不對,對她進行了5分鐘的簡單施救。期間燒烤店的幫工老何幫助大軍報了警,5分鐘後,警方趕到現場,並撥打了120。但不幸的是,醫護人員趕到現場時,小桃已經沒有了自主呼吸。經過司法鑒定,小陶是酒精中毒死亡。
事發之後,小桃的養父將燒烤店以及大軍、幫工老何還有與小桃搭訕的三名男子全部起訴到了法院,要求他們賠償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91萬餘元。
一審法院認為,小桃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自身的安全負有謹慎注意的義務。事發當晚,小桃欣然接受陌生人的搭訕,對於喝酒亦有主動性。而根據小桃前夫的證言,小桃生前有酗酒的習慣,所以她對於自身的死亡要承擔主要責任。
根據案發時現場的視頻以及後期調查發現,大軍作為燒烤店的員工,對小陶所做的行為都是出於燒烤店員工對顧客所做的行為,而且沒有相關證據能證明大軍和小桃之間有更親密的關係,故他和幫工老何的責任為燒烤店的責任。
最終一審法院判定,小桃自負80%的責任,阿勇承擔剩餘20%責任中的8%,阿坤承擔剩餘20%責任中的12%。阿坤和阿勇互負連帶責任。燒烤店對阿勇和阿坤的賠償義務承擔50%的補充賠償責任,即19.1萬餘元。
燒烤店、阿勇、阿坤對於一審判決結果不服,又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經過審理,法院撤銷了阿坤和阿勇之間的連帶責任,其他部分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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