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鄉建設委7月14日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市場租房補貼發放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取得市場租房補貼資格的家庭自行到市場租賃住房,簽訂住房租賃合同時應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賃契约》(示範文本)。通知自8月起實施。
對於自行在市場租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本市一直採取貨幣補貼的管道緩解家庭住房壓力,按2020年8月執行的新政,三口之家每月最高可補貼3500元。按照通知,取得市場租房補貼資格的家庭自行到市場租賃住房,與出租人簽訂住房租賃合同時,應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相關部門為補貼家庭辦理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手續時,應對使用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的情况予以核驗。已領取市場租房補貼但未使用示範文本的家庭,也應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使用示範文本重新簽訂住房租賃合同。
通知提出,取得市場租房補貼資格的家庭與出租人簽訂住房租賃合同並依規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通過後,可簡化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手續。無需出租人到場,補貼家庭可持相關材料直接辦理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手續。承租平房的,也可不提供房屋安全鑒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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