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牧舟
來源:GPLP犀牛財經(ID:gplpcn)
在保險業中,違規展業行為屢見不鮮,甚至成了行業潛規則,被監管發現後,大多也都是處以數目不等的罰款處罰了事。
然而,泰康人壽山西分公司代理人曹霞因違規展業,被處以禁止終身進入保險業的行政處罰,這好像是保險行業代理人頭一遭。
7月12日,山西銀保監局發佈公告稱,因曹霞擔任泰康人壽山西分公司個人保險代理人期間,在銷售保險過程中存在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欺騙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隱瞞與保險契约有關的重要情况等行為,曹霞被處以禁止終身進入保險業的行政處罰。
來源:山西銀保監局
公告顯示,因採取直接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等管道無法送達處罰文書,故依法送達《山西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可以看出,告知書僅披露了曹霞的違規事由,卻並未說明其銷售細節。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4月,山西銀保監局發佈的一則罰單中也有曹霞的名字。處罰決定書顯示,其代理人曹霞的違規行為主要有:
一、該公司個人代理人曹霞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二、該公司個人代理人曹霞欺騙投保人和被保險人;
三、該公司個人代理人曹霞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况。
處決書顯示,個人代理人曹霞的違法行為另作處理。
如此看來,7月12日山西銀保監局公佈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送達公告,應該就是對曹霞的“另作處理”。
不過,此“曹霞”究竟是不是彼“曹霞”,恐怕只有監管和當事人才清楚。
近期,泰康人壽已有3名代理人被中國銀保監會處罰。
6月21日,遼陽銀保監局發佈公告稱,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兩項違法行為,泰康人壽遼陽中心支公司王建被予以警告處罰。
4月16日,海南銀保監局發佈公告稱,泰康人壽海南分公司保險代理人王穎,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被處以警告並罰款2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3比特代理人(曹霞、王建、王穎)的違法行為均提及返傭。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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