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甘肅省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犯故意殺人、貪污罪的祁偉春執行死刑。
上游新聞(報料微訊號:shangyounews)記者瞭解到,2018年5月,祁偉春因貪污公款後無法歸還,將一比特“五保”老人騙至車內殺害後,偽造成自己遇車禍死亡的假像,攜款潜逃,三天后便被警方抓獲。
▲2018年5月,甘肅鎮原縣警察局通報了一起故意殺人焚屍案。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祁偉春,1977年9月12日出生,大專文化,甘肅省鎮原縣人。
判決書顯示,祁偉春曾在甘肅省鎮原縣城關鎮農經服務中心擔任會計一職。
經查,從2012年2月至2018年5月期間,祁偉春採用侵吞、截留侵佔、少報多付、報帳未付、收入不記帳、重複計支出、借款長期不歸還等管道,共計貪污公款人民幣442萬餘元。
祁偉春因挪用公款用於網絡賭博、投資理財等無法歸還,遂產生攜款潜逃之念。
2018年3月,祁偉春假冒他人名義購買了一輛長城牌二手越野車,選取大量公款藏匿在該車後備厢中,伺機外逃。
2018年5月8日16時許,祁偉春駕駛自己的吉利牌小轎車來到鎮原縣城關鎮蓮池村一名82歲的“五保”老人焦某家。
上游新聞記者獲悉,這名老人為祁偉春的定點幫扶對象。
祁偉春以照相為由將焦某騙上車。輾轉至天黑後,將車開到事先選好路段停車,在車內將焦某殺害。
之後,祁偉春故意駕車撞擊路上石頭,並將焦某移至駕駛比特,用事先準備的汽油點燃,偽造發生交通事故,自己意外死亡的現場後,駕駛其事先停放在附近的長城牌越野車潜逃。
▲2018年5月,甘肅鎮原縣警察局通報一起故意殺人焚屍案。圖為事發現場。圖片來源/網絡
當年5月11日,祁偉春被警方抓獲,警方從其車上查獲現金人民幣337萬餘元。
兩天后,鎮原縣警察局發佈的案情通報顯示,2018年5月9日下午,在城關鎮金龍行政村陳溝自然村原S303線坡道公路邊,有一輛已燒毀的白色小轎車,車牌號為甘M,車內駕駛員座位上有一具已燃燒成炭化狀的屍骸。警方調查後判定,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案。
2019年10月23日,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被告人祁偉春犯故意殺人罪、貪污罪,合併决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50萬元。
宣判後,祁偉春不服,提出上訴,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經最高人民法院覆核,核准判處罪犯祁偉春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今年7月13日上午,祁偉春依法被執行死刑。
上游新聞記者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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