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7月1日開始,全面實行住所與經營場所登記改革,截至目前,已實行企業住所申報承諾制辦理企業設立、住所變更登記業務7批次,有效提高了企業登記的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受到企業的歡迎。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减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和省市場監管局《關於進一步深化住所與經營場所登記改革的通知》要求,盤錦市於2021年7月1日正式實行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自主申報承諾制。
實行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自主申報承諾制,適合各類企業及分支機搆,其在辦理企業設立、住所變更、經營場所備案時,只需提交載明住所(經營場所)相關資訊的承諾書,無需提交房屋權屬證明和房屋租賃協定等其他證明材料。
開展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試點,是在住所法定登記事項基礎上,企業可申請登記一個住所和多個經營場所、將經營場所增設為住所的附加登記事項。企業在登記機關的管轄範圍內增設經營場所,可不辦理分支機搆設立登記,只需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經營場所與住所分離登記或者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縣級登記機關申請經營場所備案。
市市場監管局積極實行企業住所申報承諾制,在“寬進”的基礎上,强化市場主體事中事後監管,督促企業履行主體責任,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斷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服務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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