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陝西命案回顧:為報殺母之仇,少年隱忍20年斃殺仇家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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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8年2月15日12時20分左右,南鄭區新集鎮王坪村14組發生一起殺人案放火案,被害三人為父子關係。經過初步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為35歲的無業遊民張扣扣,事發後張扣扣已潜逃。張扣扣毀損價值32142元,故意毀壞財物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宣判後張扣扣表示上訴,2019年4月11日二審裁定駁回張扣扣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决。2019年7月17日,張扣扣執行死刑。

2018年2月15日12時20分左右,南鄭區新集鎮王坪村14組發生一起殺人案放火案,被害三人為父子關係。時年71歲的王自新是當地普通農民,時年47歲的王校軍是王自新的長子,南鄭區紅寺湖管理處主任(正科級)。還有一個王正軍,為王自新的三子,原先在西安打工。經過初步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為35歲的無業遊民張扣扣,事發後張扣扣已潜逃。

警方組織了地毯式大搜捕行動,在四十多個小時的晝夜追捕後,2月17日早上7時45分張扣扣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那麼他為何要對父子三人痛下狠手呢?當張扣扣說出自己的動機時,所有人都不由愣住了,禍患竟然是二十多年前埋下的。張扣扣生於1983年1月6日,陝西省漢中市南鄭區新集鎮王坪村14組人,其母名為汪秀萍。

在張扣扣十三歲那年,也就是1996年8月27日,因為宅基地糾紛問題。汪秀萍與鄰居王正軍、王富軍(王自新二子)發生了爭吵,其實像農村這種因宅基地發生爭吵的並不少,但他們這次鬧得格外嚴重。從爭吵發展到厮打的地步,汪秀萍拿一節扁鐵在王正軍左額以及左臉各打了一下,王正軍挨了打也不甘心。

隨即拿起一根木棒便朝汪秀萍身上招呼,不料憤怒中的他手下沒個輕重,竟然打的是汪秀萍的頭部。且還是重擊,導致汪秀萍當場倒地,並於當天22時許死亡。王正軍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

同時因為王正軍的舉動給汪秀萍家庭造成了極大的損失,附帶民事要求王正軍賠償汪秀萍的全部喪葬費以及贍養、扶養、死亡賠償等經濟損失25萬元。但判決書稱王正軍當時不滿18周歲,且能坦白認罪,加之被害人對引發本案起因上有一定過錯行為。

故而對王正軍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7年,至於民事賠償部分。王正軍本人為在校學生,經查其家庭困難屬實,故酌情予以賠償。最終定下的經濟賠償為9639.3元,然而張扣扣的父親張福如與姐姐張麗波卻給出了另一個說法,那便是打死汪秀萍的是王家的二兒子王富軍。因為王家長子王校軍的官員身份,不少人為王家做了假證,這才有了上述結果。

2018年在張扣扣案事發後,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就這一說法進行了調查,並未發現張家人所說掉包的情况。且張家人當時並沒有對此提出上訴,由此認為原審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張扣扣對原判决卻不這樣認為,十三歲的少年一朝喪母,兩個家庭的對比更讓他想不明白。由此心裡生出了怨恨,這怨恨一點也沒隨著時間沖淡,反而愈深。

甚至某種程度上還影響了正常生活,心裡帶著仇恨,他沒有辦法娶喜歡的靚女。或許從那個時候,張扣扣便想好了接下來要做的事,怕拖累那個女孩才與她分手。2017年底,在外務工的張扣扣回到家鄉,决定實施自己的復仇計畫。原先想的是殺四個人,也就是王自新、王校軍、王富軍、王正軍,不包括王自新的妻子。

時間定在大年三十,這一年四個人才能聚齊,但那天王富軍遲遲未歸。等不及的他只好先動手,整個過程不到十分鐘,一直到後來宣判張扣扣都沒有後悔過。他本來打算作案完便自首,沒想著跑,只是有點捨不得最後一個新年。張扣扣一案在社會上引起了諸多爭議,其實關聯了“殺母之仇”,誰是誰非很難說清。

不管如何,張扣扣是故意殺人致三人死亡,他得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2019年1月8日,張扣扣案一審開庭並當庭宣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害人王家父子三人殞命,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張扣扣在殺人後又將王校軍的小轎車用汽油毀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張扣扣毀損價值32142元,故意毀壞財物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數罪並罰,决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張扣扣表示上訴,2019年4月11日二審裁定駁回張扣扣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决。2019年7月17日,張扣扣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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