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瞭解到,呼和浩特市就業服務中心於日前發佈了《呼和浩特市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指南》,就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申領管道、發放標準等進行了明確。
據瞭解,失業保險金的申領條件為:參保繳費滿1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符合申領條件的失業人員可通過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rsj.huhhot.gov.cn)、“青城智慧人社”手機APP(只識別安卓系統)、電子社保卡平臺幾種管道進行網上申領。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為:第1~12個月按照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資標準的90%發放,第13~24個月按照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發放失業保險金期間,按規定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採暖期發放採暖補貼。
此外,在農牧民工一次性生活補助申領方面,組織招用的農牧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本組織並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可申領一次性生活補助。符合申領條件的失業人員可通過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rsj.huhhot.gov.cn)、“青城智慧人社”手機APP(只識別安卓系統)、電子社保卡平臺幾種管道進行網上申領。一次性生活補助發放標準為:農牧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的,一次性發給本人2個月的生活補助;連續工作每新增1年新增1個月的生活補助,最高不得超過12個月。生活補助標準按呼和浩特市失業保險金標準執行。領取生活補助的農牧民合同制工人不享受失業保險的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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