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還沒放出來,現在我也被抓了,還有女兒的男朋友和他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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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老公被判了三年半,到現在還沒出來。現在我也被抓了,我女兒的男朋友也被抓了,還有他的爸爸。是我害了一家人,我後悔啊!”2019年,張某的老公因賣假烟被判刑三年半,時隔一年,張某非但不吸取教訓,反而鋌而走險,帶領親朋老鄉走向不歸路。2020年底,張某回到福建老家過年,在一次聚會上,張某女兒帶來了交往2年多的男朋友郭某峰和他的父親郭某福。承辦檢察官提醒。

“我老公被判了三年半,到現在還沒出來。現在我也被抓了,我女兒的男朋友也被抓了,還有他的爸爸。是我害了一家人,我後悔啊!”2019年,張某的老公因賣假烟被判刑三年半,時隔一年,張某非但不吸取教訓,反而鋌而走險,帶領親朋老鄉走向不歸路。

丈夫被抓後,張某家中經濟拮据,舉債度日一段時間後,她想到賣假烟的高額利潤,想重操老公“舊業”。一番活動聯系後,張某找到了在老家福建的假烟貨源,但怎麼運過來成了問題。

2020年底,張某回到福建老家過年,在一次聚會上,張某女兒帶來了交往2年多的男朋友郭某峰和他的父親郭某福(另案處理)。一番交談後,張某與郭某福决定肥水不流外人田,由郭某福幫張某將假烟運輸到杭州,張某在杭州負責管理倉庫和銷售,並約定:“你幫我從老家拉貨到杭州,每趟我給你5000塊的好處費。”

解决貨源問題後,張某按照假烟圈子裏默認的價格將假烟出售給下家——自己的老鄉“老黃”。等級低的如藍白沙、新版利群、經典雙喜、煊赫門是2400元一件(一件為50條);高檔的如長嘴利群、陽光利群是3200元一件,軟、硬中華是4000元一件,黃金葉是5000元一件。

“老黃”沒有固定店鋪,通常一個背包裝上假烟走街串巷兜售所謂的“高仿烟”。“我一般選人流量大、遊客旅客多的地方,這樣即使顧客識破假烟了也不會回來賠償。有的店家剛開始態度比較謹慎,我就說把烟放在店裡賣,先不收錢,賣多少給多少。”在“老黃”的大力推銷下,即便明知道“老黃”的貨品來源不正當,價格遠低於市面價格,便利商店經營者倪某等人在並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况下,依舊多次以低於市場價格進貨,鋌而走險買賣假烟。

“剛開始我也不敢賣假烟,但他一次次上門,而且提出可以賣貨後再付貨款,我就財迷心竅同意了。賣了一段時間銷路挺好也沒出什麼事情,我就一直向他訂貨。也有幾次顧客辨認出是假烟,退款了他們也就過去了。”便利商店經營者倪某等交代道。

白沙、紅塔山的進貨價是60元一條,銷售價是100元一條,軟陽光利群進貨價180元一條,銷售價360元一條。進貨價基本只有銷售價的一半左右,這樣的暴利讓倪某等店家漸漸忘了法律的約束。一條“張某老黃便利商店”的假烟銷售鏈逐漸穩定。

看著假烟的銷路不錯,張某又一次讓郭某幫忙進貨。2021年1月11日淩晨,二人在杭州市江幹區某停車場卸貨時,被杭州市煙草專賣局稽查支隊當場抓獲。隨後,執法人員在運輸車輛及張某租用的倉庫內查獲中華、利群等10種假冒捲煙1000餘條,價值20餘萬元。在下線兩家便利商店內共查獲假冒捲煙300餘條,價值7萬餘元。

經審查,張某等人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之規定,涉嫌非法經營罪。現時已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煙草製品屬於國家專營專管,根據法律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運輸、儲存、銷售非法生產的煙草製品,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嚴懲。香烟經銷商要做合格守法公民,堅持誠信經營,從正規管道進貨,不售賣假烟;同時,消費者要提高辨別意識,發現假烟及時向煙草專賣機构舉報或向公安機關報警減少損失,共同淨化市場環境。”承辦檢察官提醒。

來源:拱墅檢察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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