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百姓說話、為政府分憂”由縣紀委、監委、縣融媒體中心共同主辦的全媒體直播節目《黨風政風行風熱線》,本周司法局、集聚區管委會、園林中心走進直播間,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羣衆監督,為羣衆排憂解難。
7月5日縣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杜光武;黨組成員、主任科員楊俊民;黨組成員、主任科員彭學領;黨組成員李煜做客直播間。
一、法律援助的受案範圍,民事法律援助範圍: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构申請法律援助;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7、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請求維護合法權益的;8、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產品品質事故或者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受害人,請求賠償的;9、其他需要法律援助的事項。
刑事法律援助範圍:
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构申請法律援助: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4、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构應當提供法律援助。5、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构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二、哪些事項可以辦理公證?
答:1、法律行為公證。(1)各種經濟合同。如房屋買賣合同、租賃承包合同、貸款契约、抵押契约、股權、設備、技術轉讓合同等;(2)各種民事協定。如贈與,財產分割,婚前財產約定,夫妻財產約定、賠償,民間借款,贍養、故遺贈撫養等協定;(3)收養和解除收養關係;(4)繼承;(5)各種單方法律行為。如遺囑、委託、贈與、聲明、承諾等;(6)招標投標:拍賣、抽籤、抽獎等特定和不特定多數人參加的現場活動。2、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公證過。指在法律上具有特殊意義或作用的檔案、證書、各種文字資料的總稱。公證機构所證明的法律文書主要有:畢業證書、法人營業執照、董事會決議、專利注册證書、商標註冊證書、公司章程、各種表格、記錄、紀要等。3、有法律意義的客觀事實公證。法律事件。出生、死亡、不可抗力的風雹、洪澇災害等自然灾害、空難、海損等意外事故等;其他法律事實。如親屬關係、婚姻狀況、學歷、經歷、職稱、身份、未受刑事處分、法人資格、資信情况等;4、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5、證據保全公證。包括對證人證言、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現場情况等進行保全。如:通知書郵寄送達證據保全、房屋拆遷證據保全、知識產權侵權證據保全(特別是網上侵權證據保全)、房屋建築裝修品質問題證據保全等。6、提存公證。7、其他與公證有關的法律事務。如代寫法律文書,解答法律諮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監督公證事項的履行和調解處理過程中發生的糾紛,擔任法律顧問等。
三、老人去世後,他的繼承人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應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答:辦理法定繼承公證應提交的證明材料有: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係證明;被繼承人遺留財產的產權證明;繼承人的身份證明;繼承人如放弃繼承權應到公證處發表聲明放弃,在外地發表的放弃繼承權聲明應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如果辦理遺囑繼承公證,除應提交法定繼承公證中1至5項的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交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有關遺囑,有遺囑執行人的,應提交執行人的身份證件及影本的證明材料。
(來源:掌握夏邑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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