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陳某
“你喊她(承辦法官)今晚上小心點,我今晚上還要去找她,你給她說”。
當事人陳某當著司法員警的面
說出了以上威脅法官的過激言論
陳某的訴訟請求被依法駁回後不按法定程式提起上訴,而是將怨氣撒在了承辦女法官身上,甚至當著司法員警的面揚言晚上要去找承辦法官。2021年7月5日,開州區法院司法員警大隊果斷處置了一起企圖危害法官人身安全事件,對當事人陳某予以司法訓誡。
事
件
經
過
2020年底,陳某向我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2021年7月2日,該案依法開庭審理後我院判决駁回陳某的訴訟請求。陳某不服判决,不按法定程式提起上訴,而是將敗訴的矛頭指向女法官。
2021年7月5日15時許,當事人陳某找到承辦法官,要求法官給其一個交待,法官對其進行法律釋明後,陳某仍不依不饒繼續糾纏,並企圖尾隨承辦法官進入辦公區,被我院司法員警及時制止。此後,陳某繼續在我院綜合樓大廳喧鬧,干擾院機關辦公秩序,司法員警耐心勸導並進行法治文宣,陳某不但不聽勸阻,反而對司法員警揚言:“你喊她(承辦法官)今晚上小心點,我今晚上還要去找她,你給她說”。
(當事人陳某企圖尾隨承辦法官進入辦公區域)
面對陳某的過激言行,司法員警判斷事態有進一步惡化的可能,事關法院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保護正在履行審判執行職務的司法工作人員人身安全是司法員警的職責之一,司法員警當即對其採取強制措施進行了控制。後隨即按照《司法警察辦理司法制裁案件程序的規定》啟動程式,並依法對陳某製作筆錄並固定音視頻證據。經查,陳某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對糾纏法官及揚言威脅一事真誠悔過,並表示以後一定會遵紀守法,合理合法表達訴求。
(當事人陳某被法警制服)
鑒於陳某未造成實質性傷害且認錯態度真誠,本著以預防違法犯罪為目的,產生感化、教育效應,開州區法院司法員警大隊審查後决定不予司懲立案,對陳某予以司法訓誡。
(當事人陳某在詢問筆錄上簽字畫押)
法
官
說
法
法官是社會正義的維護者,是司法公正的踐行者,法官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當事人謾駡、威脅法官,不僅是對法官人身權的侵害,更是對法律尊嚴和司法公信力的公然挑釁。本案中陳某因不滿判决,糾纏、威脅法官,不僅嚴重影響法官工作,而且嚴重威脅法官和其他司法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必須依法予以懲處。
撰稿:何桀
編輯:陳玉婷
來源丨開州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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