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5000萬元!深圳終於對大數據殺熟動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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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然而,這種事情,在深圳可能要被大大遏制了。因為《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已經正式公佈,將在2022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國內在數據領域的首部基礎性、綜合性的立法。簡單來說,《條例》把大數據殺熟歸類為新業態中的價格違法行為,對於違反規定且拒不改正的,可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一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更可處以上一年度營業額5%以下的罰款,最高可達5000萬元。

自從各類互聯網生活服務類APP深入人們的生活,大家在開始的時候還覺得相當好用,但隨著使用時間越來越長,好多人都覺得不對勁了。就拿點外賣來說,同樣一個宮保雞丁套餐,新用戶往往能優惠到18元,而老用戶就是原價24元伺候;訂飯店也是一樣,同樣一個大床房,新用戶的價格會比較便宜,而老用戶的價格就沒什麼優惠。這就是所謂的“大數據殺熟”,同樣的商品或服務,老用戶看到的價格要比新用戶高很多,真就“老用戶不如狗”。

然而,這種事情,在深圳可能要被大大遏制了。因為《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已經正式公佈,將在2022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國內在數據領域的首部基礎性、綜合性的立法。《條例》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針對大數據殺熟進行了明確的禁止:“市場主體不得使用非法手段獲取其他市場主體數據,不得非法收集其他市場主體數據提供替代性產品或者服務,不得通過數據分析無正當理由對交易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實施差別待遇”。

不得實施差別待遇,也就是說禁止大數據殺熟。無論新老用戶,在商品與服務的定價方面需要一視同仁,不能再使用“看人下菜”的行銷管道。簡單來說,《條例》把大數據殺熟歸類為新業態中的價格違法行為,對於違反規定且拒不改正的,可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一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更可處以上一年度營業額5%以下的罰款,最高可達5000萬元。不過,《條例》似乎只提到了“拒不改正”的處罰管道,而沒有說到“屢教不改”的懲處力度。

客觀來說,《條例》的公佈是很有威懾性的,這屬於地方性的立法,能够對深圳當地的互聯網企業形成有效的約束作用,以後某些居心不良的APP再想搞差別化的價格待遇,做事之前都得掂量掂量,畢竟舉頭三尺有神明,指不定哪天就拉清單。值得一提的是,《條例》裏還有一項規定,那就是“資料處理者不得以自然人不同意處理其個人數據為由,拒絕向其提供相關覈心功能或者服務”,也就是說APP不能因為用戶不授權某些不必要的手機許可權就不讓使用。

也就是說,深圳地區APP不會再有“不給許可權就不讓用”的問題了,簡直大快人心。不過畢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即便法律法規製定得再完善,也一定會有人鑽空子。比如定外賣、網約車、訂飯店的時候,APP會不會新老用戶的基礎價格一視同仁,卻針對新注册用戶或註冊時間不滿多少時間、消費金額未滿多少元的用戶送出指定優惠券?想要鑽空子一定能鑽,所以還得祭出“人民戰爭汪洋大海”的方法,讓廣大用戶去積極舉報不規範行為,再有請有關部門重拳出擊,把涉事企業直接罰到肉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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