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記者從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我省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澱粉及澱粉製品、糕點、餐飲食品、蜂產品、乳製品、肉制品、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等8大類食品775批次樣品,其中澱粉及澱粉製品、糕點、餐飲食品、蜂產品4大類11批次樣品不合格。主要問題是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檢出非食用物質、獸藥殘留超標。
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蘭州、定西、白銀、平凉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採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
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
1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
(1)七裡河區龔家灣世紀華聯超市銷售的,標稱靜寧縣綠康粉條有限公司生產的綠康寬粉條(生產日期2021年1月19日),經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2)安定區建軍土特產量販店銷售的,標稱甘肅世邦星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定西馬鈴薯手工粉條(生產日期2020年12月22日),經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3)標稱甘肅閔鄉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老蛋糕(生產日期2021年3月13日),經甘肅省產品品質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4)標稱蘭州市宏升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蜂蜜棗糕(生產日期2021年3月11日),其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品質監督檢驗研究院。
(5)標稱蘭州市宏升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三明治(生產日期2021年3月14日),其中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符合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品質監督檢驗研究院。
2非食用物質問題
(1)七裡河區川街巷餐飲店使用的筷子(複用餐飲具)(抽樣日期2021年3月14日),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2)七裡河區川街巷餐飲店使用的碗(複用餐飲具)(抽樣日期2021年3月14日),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3)城關區瑞德摩爾陳氏牛先生餐飲店使用的碗(複用餐飲具)(抽樣日期2021年3月15日),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4)城關區雁灘鼎力兄弟船餐飲店使用的盤子(複用餐飲具)(抽樣日期2021年3月18日),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3獸藥殘留問題
白銀市白銀區景卉蜂蜜銷售店銷售的,標稱甘肅景卉蜂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景卉牌洋槐蜜(生產日期2021年1月5日),經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氯黴素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要求。
4微生物污染問題
白銀市平川區人民廣場喜來客量販店銷售的,標稱岷縣天酥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金三酥(清油點心)(生產日期2021年2月1日),其中黴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袁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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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孫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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