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存100萬5年後剩1元,時隔半年多後續來了,細節讓人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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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山東女子存一百萬,5年後就剩1元”的相關新聞消息登上了各大平臺的熱搜榜,因為在這場持續了半年多的battle中,最終勝出的是客戶而不是銀行。對此法院也認為,通過警方提供的偵查卷宗中顯示的資訊,可以認定孫女士在該家銀行確實存入過100萬元。在2020年12月24日,法院判決該銀行支行,在10日內必須向孫女士支付存款100萬元以及相應的利息。

中國人喜歡存錢,這是世界公認的一個現象。中國人能越過越富有,與喜歡存錢的習慣有著莫大的關係。對於大多數人而言,將錢存在銀行裏似乎是一件萬無一失的事情。因為銀行是比較有公信力的組織,所以大家都願意把錢存在銀行。

但是近年來,銀行關於老百姓存錢鬧出的風波也不少,比如說曾經關注度比較高的“離櫃概不負責”風波,又比如“存錢變理財保險”風波。在這些風波中,最後基本上勝出的都是銀行。因為銀行在提供證據方面總是做得非常“到位”。但是在近日曝光的一件關於“存錢糾紛”的事件中,一家無良銀行終於也敗下陣來,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近日,“山東女子存一百萬,5年後就剩1元”的相關新聞消息登上了各大平臺的熱搜榜,因為在這場持續了半年多的battle中,最終勝出的是客戶而不是銀行。

據瞭解,山東棗莊的孫女士,在2009年的7月和9月,孫女士在當地原恒泰農村合作銀行分兩次每次存入50萬元,一共存了100萬元在該銀行。2014年這家銀行因為內部改制,在下半年改制後孫女士去銀行取錢卻發現自己原本100萬的存摺中只剩下了1元錢。孫女士氣憤之下將這家改制之後的銀行告上了法庭。

沒想到該改制之後的銀行僅表示該行與孫女士不存在儲蓄契约關係。而且這家銀行盡然還認為孫女士所持有的存著是偽造的。並且該行認為孫女士在6年的時間裏都對存款不予管理,這不符合常理。

當地公安機關經過調查認定,該銀行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孫女士實施了編造金融票據的行為。對此法院也認為,通過警方提供的偵查卷宗中顯示的資訊,可以認定孫女士在該家銀行確實存入過100萬元。

在2020年12月24日,法院判決該銀行支行,在10日內必須向孫女士支付存款100萬元以及相應的利息。然而過了半年多,這家銀行卻沒有任何動靜,並沒有按照法院判決書的執行標準進行執行。7月1日,當地法院對這家銀行立案強制執行,執行標準:100萬。

孫女士的遭遇可以說是非常的曲折離奇,而且充滿了驚險。這家銀行從發出的反駁上來看,擺明了就是想抵賴。如果孫女士手中的存著或者其他的票據有一樣遺失,這筆錢能不能要回來還真就兩說了,所以說孫女士的申訴之路真的是非常的“驚險”。

不知何時起,銀行對自己的客戶是越來越狠了。這也怨不得互聯網興起之後,某大佬第一個將矛頭指向的就是銀行。現在許多人都不願意將錢存在銀行而是存在網上的一些平臺上,就是因為銀行做出讓老百姓寒心的事太多了。

100萬的鉅款,這家銀行都敢通過內部改制這樣的蹩脚理由企圖侵吞,還有哪些事情是這家銀行不敢幹的呢?哪個老百姓還敢將錢存在這家銀行裡面自擔風險呢?不出意料的話通過媒體的曝光,這家銀行的儲戶在近期內將會有一個大幅度的縮減。反正要是筆者的話是絕對不敢把錢存在這樣沒有公信力的機构的。

其實在這場判决之中,人們幾乎都忽略了一個細節,那就是孫女士只能拿到自己的100萬以及相關的利息。而孫女士為這場官司付出的時間和精力並沒有提到相應的賠償。除此之外銀行那番毫無根據的說辭也沒有得到相應的懲罰。換種角度講,這就跟訛人沒成本一個道理。

顧客出於信任將錢存在了銀行,對於銀行而言這解决了銀行的資金周轉問題,正是因為有了廣大的客戶群體,銀行才能够產生金融運作,從中謀取利益。按理來說每個顧客在銀行存的錢都是在給銀行製造利潤。但是這家銀行的做法非但沒有任何的回報,還試圖侵佔客戶的資金,這簡直就是一種白眼狼的行為。

筆者認為,孫女士完全可以以誹謗的理由將這家銀行再次起訴。因為對方在還無證據的情况下就認定孫女士的存摺是偽造的,這樣的行為不應該輕易放過。而且孫女士為這件事勞心勞力,折騰了這麼久,怎麼也應該申請一筆精神損失費,要不然真的是太虧了。讓對方長記性最好的方法就是要讓對方感到“肉疼”。

在此也提醒廣大的儲戶,存錢時一定要保存好相關的票據,因為一旦票據遺失,指望銀行自覺認錯簡直就是癡人說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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