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從公安部屬院校應屆畢業生中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强學院師資隊伍建設,進一步改善和優化師資隊伍結構,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安徽省事業單比特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現就2021年學院從公安部屬院校應屆畢業生中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和計畫
招聘對象: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以下簡稱“公安大學”)、中國刑事員警學院(以下簡稱“刑警學院”)2021年應屆本科(學士)及以上畢業生。
招聘計畫:2名。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除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見附件1《2021年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從公安部屬院校應届畢業生中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比特總錶》)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錶中的“30周歲以下”為“1990年7月以後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事業單比特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採用網上投遞的管道進行。報考人員須參加2021年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警察專業畢業生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以下簡稱“警察聯考”)方可報名。
報名自公告發佈之日起至2021年7月8日24時,逾期不再補報。
學院根據網上報名情况進行預審,預審合格人員名單將及時在安徽省司法廳和安徽警官職業學院網站公佈。報考人員在報名審查表中填寫的資訊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五、筆試
以報考人員參加2021年警察聯考成績作為學院從公安部屬院校應屆畢業生中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筆試成績。
六、資格複審
根據招聘崗位計畫數和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確定參加資格複審人選,最後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併確定為資格複審人選。
時間另行通知,地點在安徽警官職業學院。
報考人員在資格複審時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21年警察聯考成績截圖(須由學校有關部門驗證蓋章)、就業三方協議等原件資料。其中,屬已修完教學計畫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1年畢業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有關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等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資訊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資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
七、專業測試
資格複審合格人員參加專業測試。專業測試採取試講的管道進行,主要考查報考人員專業基礎知識、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試講形式為講臺授課(不借助電子設備),內容為《公安學基礎教程》教材中的章節,考生提前40分鐘現場抽取試講題目或內容,封閉備課(不得攜帶上網設備)後試講。試講時間每人20分鐘。參加試講的人員順序於測試當天現場抽籤確定。
專業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分值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第三位四捨五入),成績當場評定和公佈。實際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少於或等於崗位招聘計畫數的,須達到專業測試最低控制線(70分)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根據招聘崗位,設立一個專業測試考官組,考官由7人組成,其中外聘考官數量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
時間另行通知,地點在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專業測試不收取費用。
八、成績合成
以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和專業測試成績按照4:6比例合成為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第三位四捨五入)。
九、體檢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計畫數和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綜合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採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佈)。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的報考人員需提交就業三方協議原件。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册(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全省事業單比特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採取多種形式,全面瞭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貭素、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資訊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據《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檔案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十、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安徽省司法廳和安徽警官職業學院網站公示7天。
十一、報批聘用
經公示無抗告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將有關資料經省司法廳稽核後,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相應層次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學院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十二、組織領導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資訊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司法廳指導下,安徽警官職業學院成立專業測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專業測試的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安徽省事業單比特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人事考試工作規則和保密、回避與責任追究等制度。學院監察審計處(紀委)全程參與監督,並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十三、有關事宜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省、市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
本《公告》由安徽省司法廳、安徽警官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附件1:
附件2
安徽警官職業學院
2021年7月1日
來源:安徽警院
編輯:顯宇張倩
稽核:歐元軍
安徽省司法廳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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