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應急管理部公佈了《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將於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定》第四十七條明確,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最高可處以10000元罰款。
“樓道內禁停電瓶車”成熱門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佈後,樓道內禁止停放電瓶車,成為網絡關注的焦點。
近年來,由於停放、充電不規範以及科技方面的問題,電瓶車火灾事件頻頻發生,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今年以來,電瓶車上樓發生的數起火灾事件,更是成為熱門話題,如“電瓶車電梯裏著火致5人受傷”,等等。
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那居民電動自行車如何停放?充電怎麼辦?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提出:
“鼓勵在高層社區內設定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獨立設定,並與高層民用建築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定在高層民用建築內的,應當與該建築的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
“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充電設施應當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功能。”
為保障安全,有鼓勵,也要有懲罰,《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還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
七種行為,最高罰款1萬元
根據《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在高層民用建築內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工作,未履行動火審批手續、進行公告,或者未落實消防現場監護措施的;
(二)高層民用建築設定的戶外看板、外裝潢妨礙防烟排烟、逃生和滅火救援,或者改變、破壞建築立面防火結構的;
(三)未設定外牆外保溫資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標識,或者未及時修復破損、開裂和脫落的外牆外保溫系統的;
(四)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值班的;
(五)未按照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等消防組織的;
(六)因維修等需要停用建築消防設施未進行公告、未製定應急預案或者未落實防範措施的;
(七)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
上述七種行為,由消防救援機构責令改正,對經營性組織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組織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此外,違反本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依照消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消防救援機构及其工作人員在高層民用建築消防監督檢查中,濫用職權、怠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首長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不容輕視,請大家務必上心。
電動車充電時究竟有多危險?
近年來,電動車引發了多起火灾事故,其中80%的火灾都是充電時引發,而致人傷亡的案例中90%發生在門廳、過道以及樓梯間等場所,超過一半的電動車火灾發生在夜間充電的過程中,電動車充電時究竟有多危險?來看實驗!
該實驗類比電動車電瓶在家中充電
蓄電池發生故障
開始燃燒
蓄電池外部資料持續燃燒
內部發生劇烈反應
火勢瞬間擴大
火勢熄滅後,實驗現場可燃物全部燒毀。有實驗表明,電動車短路後30秒出現明火,燃燒產生的毒氣100秒內足以使人窒息死亡,4分鐘後最高暫態溫度達1200攝氏度,此時黑烟彌漫能見度基本為0,奪命僅有100秒!
溫·馨·提·示·
電動車充電注意事項
1
按照電瓶容量大小不同,一般在8-10小時內就能充滿電。
2
夜間及淩晨最易引發火災,所以充電儘量在白天,且有人看護。一旦發現充電器上的燈由紅變綠,應儘快拔掉插頭。
3
充電環境須通風,最佳的環境溫度是25°C。所以,充電的時候,最好把電池和充電器安排在有通風並且調溫的環境裏,避免車輛存放時有暴曬、淋雨等情况。
4
遠離易燃易爆物品。電動車在充電時,要仔細檢查附近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防電動車在起火時引燃附近的物品,造成更大的火灾。
5
不要將電動車停放在樓道處,不要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應將車停在社區車庫。如需充電,也要在指定地點充電,切勿私拉亂接電線及飛線充電。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網站、中國新聞網、安徽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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