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曉博
最近幾天,北京西城區、東城區“小學派比特”中出現的新變局,引起了廣泛的關注。
這個變化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就是:通過新老劃斷的管道,讓學位和住房之間的“强掛鉤”有所鬆動。你花天價買了學區房,孩子未必能一定入讀。
甚至有媒體宣稱:學區房的概念就此消失了,花高價追學區房的人,很多被套牢了!
真的如此嗎?其實未必。
從現時情况看,北京只是採取了大學區制,住房跟名校之間的關聯關係還在,只是確定程度下降了。
所謂“大學區”,是把幾個小學或幾個國中綁定在一起,構成了一個較大的區域。在這個區域買房、租房的家庭,其孩子可以申請在這個大學區內上學。一般來說,一個大學區裡可能有1到2個好學校,還有2到3個普通學校。
這時候,誰家的孩子可以入讀好學校,就要看積分。計算積分的辦法,各地不完全一樣。一般來說,戶口遷入這個城市、這個區域越早,積分越高;在區域內購買房子或者租房子越早,積分越高。此外,還看父母的社保年限,房子是“父母房”還是“四老房”(孩子爺爺奶奶、外婆外公的房子),房子是住宅、城中村、公寓、軍產房還是小產權房等。
只有積分低的孩子,才會被調劑到差的學校,甚至調劑到“隔壁大學區”的某個學校。如果你在這個片區沒有買房子,幾乎可以肯定,你的孩子無法入讀“大學區”內的名校的。
所以嚴格地說,北京的“學區房新政”,只讓部分人處於不確定之中,而沒有動搖學區房的根基。
在“大學區”制度下,還是會有一些學區內,好學校比較多,甚至全部是好學校,學區房的高房價效應仍然會存在。
要想讓“學區房”的概念徹底走入歷史,只有一個辦法:真正均分義務教育資源,在“小學+國中”階段放弃“名校情結”(廢除重點、非重點),推行比較徹底的教師輪崗制度。
在這方面,日本和韓國都有比較成功的嘗試。
根據公開資料,日本義務教育階段公立學校老師的“定期流動制”建立於二戰後,到1960年代初基本完善,並—直沿用至今。
日本教師的“定期流動制”有以下幾個特點:
1、把教師的身份確定為地方政府公務員,教師的定期流動屬於公務員“人事流動”的範疇。
2、一般來說,一名教師每隔6年左右就要換一所學校;一個終身從事教師職業的人,可能先後會在7所學校任教。任何老師都有輪換到農村教學的機會,越是偏遠的地方晋昇越快。
3、日本教師流動一般以就近為主,絕大多數是在同一個都市、街區之間流動。跨縣一級(相當於我國省一級)行政區域間流動比例較小。
4、教師待遇不會因為工作地點不同而有差异,只能隨著工作年限、晋昇而增長。
為了實現教育資源的均等化,日本還從上世紀70年代確定了中小學的“建設標準”,全國中小學基本上按照同一標準建設,避免出現豪華學校。也不允許義務教育階段的公立中小學出現“重點”與“非重點”的區分。
日本還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就近入讀,不看房產證,不區分買房還是租房。
這樣,就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學校”跟“住房”掛鉤,避免了出現學區房、學位房等概念。
韓國也早在1957年就建立了教師輪崗制度,主要在國中和高中實施,目的是為了遏制優質師資向特定地區和學校聚集,縮小區域間和校際間師資隊伍水准的差距,促進教育均衡發展。
韓國為了公正、公開地實施教師輪崗,市、道教育廳和市、郡教育廳成立了人事委員會。人事委員會委員是由教育行政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學校管理人員及教師和社會人士組成,其規模是7-9人。在人事委員中必須有社會人士2-3人,包括在該地區長期居住的學生家長1人或以上。
在韓國,高中教師輪崗是以市、道為一個輪崗人事區在全區域內輪崗,而國中教師的輪崗是以市、道教育廳下轄的地方教育廳為一個輪崗人事區,在地方教育廳轄區內的輪崗為主,跨教育廳輪崗為輔。韓國中等學校教師輪崗實現了全員化、全域化、常態化、強制性。
在中國,2021年之所以成為學位房“風險元年”,是兩大原因造成的:
第一,在一些城市(比如深圳、北京)學位房價格上漲太快,成為帶動房價飆升的主要力量,不管住學位房就控制不住房價。
第二,中國人口紅利日益縮減,少子化、老齡化開始出現,年輕人普遍生育欲望不高,而這又跟教育成本高(比如時間成本)、房價貴存在密切關係。
今年4月30日的政治局會議,之所以非常罕見地提到“防止以學區房名義炒作房價”,跟上述兩大原因密切相關。
這意味著,學區房問題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時候了。
過去幾年,為了遏制學區房上漲,在北京等都市帶領下,很多地方都在試行“大學區制”。
但整體而言,大部分都市的大部分地區,仍然是住房和學位一對一的制度。所謂“一對一”,就是你買了哪個社區,你家房子對應的小學和國中是非常明確的。只有申請的孩子超過了招生人數的時候,才看積分;積分不够的,會在附近調劑。
從北京的案例可以看出,大學區制可以新增一些不確定性,但不可能從根本上動搖學區房的邏輯。
要真正把學區房的概念送入歷史,只有一個辦法:義務教育階段,資源要均等化分佈。廢除重點、非重點,實現徹底的教師輪崗制度,讓小學、國中階段沒有名校。
教師也有家庭和自己的私生活。所以,輪崗應該在一個都市的某個行政區內部進行,一般不跨區、不跨縣(或縣級市),儘量在一個“大學區”內部安排,或者在相鄰的兩個“大學區”內部調劑。
比如北京西城區的老師,儘量在西城區內部輪崗;海澱區的老師,儘量在海澱區內輪崗。除非老師本人願意跨區,才跨區流動。
如果你百度一下,就會發現:中國很多地方在很多年前,就試行過教師輪崗。
但問題是,這種輪崗一般沒有大面積推廣或者長期堅持,而是淺嘗輒止。
如果中國所有的小學、國中老師,能在一生的職業生涯中,普遍輪換6到7個學校,那麼中國的義務教育將會均等化很多,學區房的概念也將真正消失。
注:本文參攷了以下資料,特表示感謝。
1、《義務教育階段,日本如何“限制”擇校?》,《南方教育時報》2017年5月3日。
2、《日本教師“定期流動制”對我國義務教育教師配置均衡化的啟示》,作者:黃樹生。
3、《韓國中等學校教師輪崗制度及其特點”,《教師教育研究》2014年3期,作者:趙允德。
4、《關於韓國、日本義務教育學校標准化建設情况的調研報告》,教育部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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