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轟動一時的“呼格案”真凶,9年17案殺6人,如今終於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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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這是趙志紅被抓之後,對自己做出的評估。趙志紅謊稱喝水,闖進10歲女孩斯某某的家裡,按倒並姦淫了這個孩子。趙志紅罄竹難書,他强奸、搶劫、盜竊、殺人,犯下17起案件,殺害6人,2名幼女、10名婦女慘遭他的淫邪侮辱。據趙志紅供述,他在呼和浩特毛紡廠女廁裏殺死楊某某,並姦淫其屍體。但當時,18歲的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了真凶,並在案發後的61天被立即槍決。

趙志紅落網後,有人曾問過他的父親趙國喜,如果有機會,能見兒子,他堅定地拒絕:“說了不見就肯定不見。”而臨刑前,趙志紅也拒絕了會見近親屬。

趙志紅

“魔鬼有多可怕,我就有多可怕。”這是趙志紅被抓之後,對自己做出的評估。

趙志紅帶著一把尖刀,進入呼和浩特某個廠院的地磅房,數刀捅死了正在值班的司磅員王某某。29歲的女孩大量失血而亡後,他還對屍體實施了姦淫。

趙志紅謊稱喝水,闖進10歲女孩斯某某的家裡,按倒並姦淫了這個孩子。事後,他把斯某某扔進水缸溺死,遍尋家中財物無果後逃離了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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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志紅罄竹難書,他强奸、搶劫、盜竊、殺人,犯下17起案件,殺害6人,2名幼女、10名婦女慘遭他的淫邪侮辱。因為他總是微微笑著,看起來好相處,有了個“微笑殺手”的外號。

趙志紅自己說他從不和自己認識的人爭執打鬧,反而還會去逗別人開心。可不作案的時候,他總覺得“各種壓力壓得我就快爆炸了”。只有在作案的時候,他才覺得自己長久以來的憤怒找到了爆發的出口。

趙志紅

趙志紅自言,是對性的渴望,驅使著他走上奸殺之路。

據趙志紅供述,他在呼和浩特毛紡廠女廁裏殺死楊某某,並姦淫其屍體。這是他的第一個案子,在時隔10年之後,他還能準確無誤地指認早已改頭換面的犯罪現場。但當時,18歲的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了真凶,並在案發後的61天被立即槍決。

趙志紅自落網後,曾經4次供述,自己才是“409”女屍案的真凶,甚至在一審後,還遞交了一份“償命申請書”,稱自己“在生命盡頭找回了做人的良知,復蘇了人性”。

申請書

直到趙志紅被執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仍舊表示:本案證據不足,不予確定。

最高法刑五庭的負責人表示,雖然趙志紅的供述和案件證據可以大致吻合,但從作案時間、被害人衣著等細節的描述上,他的供述並不穩定。在存在差异和衝突的情况下,僅憑趙志紅單方面的供述,不能認定他實施本起犯罪。

但對於呼格吉勒圖的父母而言,趙志紅在最後關頭願意擔責任罪,“還是要謝謝他還我們兒子清白”。

呼格吉勒圖

犯罪學專家皮藝軍表示,趙志紅在生命的最後,仍然渴望吸引福斯的注意。

趙志紅在家裡排行老二,上有哥哥下有妹妹,自覺沒有得到過多的照顧,對親情也仿佛並不在意。因為身材矮小瘦弱,常被人嘲笑,性格越發封閉,自卑的一面漸漸放大。在皮藝軍看來,性侵和殺人,就成了他釋放壓力的兩個通路。

所以,9年內趙志紅連續性侵12名女性,雖然沒有表現出仇視女性,但為了逃避牢獄之災,故而殺人滅口。攻擊性和性癖都得到了滿足,他在一次又一次得犯罪中再不能收手。

趙志紅

而反復重申自己是呼格案的真凶,引起了全社會的矚目,趙志紅顯然也很滿意自己可以承載著萬眾的目光,來結束一生。最高法刑五庭負責人稱,曾有報導稱2007年趙志紅行刑前被“槍下留人”,然而事實是2015年他才被一審判決。但趙志紅會喜歡前一個版本裏的自己,因為那個他的“傳奇色彩”足够奪目。

趙志紅的案子,也為司法留下了深刻的啟示。堅持證據裁判、疑罪從無、未經審判不得確定有罪、嚴格司法的原則。惡貫滿盈之人主動供述罪行是很可貴,但也不能囙此就放低了裁斷的標準。

趙志紅曾說,“不管流芳百世還是遺臭萬年,只要出名就行。”現在他已身死,在司法界上也確實留下了自己的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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