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生一個加15天生育津貼?河南公開徵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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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7月1日消息,河南省司法廳發佈關於徵求《河南省職工生育保險辦法》意見的公告。據悉,《辦法》共5章24條,包括總則、生育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待遇、法律責任和附則。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符合《河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新增的產假視為出勤,享受生育津貼。

7月1日消息,河南省司法廳發佈關於徵求《河南省職工生育保險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據悉,《辦法(修訂草案)》共5章24條,包括總則、生育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待遇、法律責任和附則。在起草過程中,著重注意三個方面:一是維護法律的統一性和嚴肅性,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上位法不一致的條款進行修訂;二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水准,順應國家人口發展需要,根據國家和河南省相關法律法規,對繳費比例、生育保險基金的支付範圍和支付標準、生育津貼待遇標準等政策進行完善調整;三是規範部分表述,完善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

河南省司法廳提到:

一是《辦法(修訂草案)》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的意見》的要求,明確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應當同步參加生育保險,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一致,生育保險基金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征繳,統籌層次一致。

二是《辦法(修訂草案)》規定用人單位按照本組織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根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建立費率確定和調整機制。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繳費比例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1%左右,具體比例由各統籌地區人民政府確定。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三是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的規定和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新增產假三個月”的規定,《辦法(修訂草案)》明確妊娠滿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引產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貼;難產的,新增15天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新增15天的生育津貼。符合《河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新增的產假視為出勤,享受生育津貼。

四是為了有效防止部分人懷孕後臨時掛靠單位,騙取生育津貼,《辦法(修訂草案)》參攷北京、山西等地規定,要求職工參加生育保險須滿9個月,方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跨統籌地區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係並且按照規定接續的,生育保險繳費時間可累計計算。

(來源:大河財立方、大河報)

原標題:多生1個孩新增15天津貼、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河南職工生育保險辦法徵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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