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1日清晨,太陽才剛剛升起沒多久吉林省安圖縣亮兵鎮亮兵村附近的農田邊卻已經回蕩起了刺耳的警笛聲,附近不少村民被警笛聲驚動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討論著什麼。
“咋了這是?咋這麼多警詧?”“好像聽說死人了?”“就是死人了,老李家那個親眼看到的……”
打電話報警的是當地村民李點沫,當年清晨他早早地起床前往村附近的草地上要把擠在那裡的老黃牛牽到田裡幹活。路走到一半的時候,他突然發現有一輛墨綠色的小轎車停在道邊,李點沫凑過去看了看發現裡面根本就沒人,但是駕駛座的椅子上確是一片暗紅,看上去就像……“不會吧?”李點沫心想,他咽了一口唾沫强撐著在附近又走了一圈,終於在道邊不遠的玉米地裏發現了一個趴在地上的男子,男子被發現時滿頭是血早就已經失去了生機。
玉米地裏的男屍
清晨5點40分左右,睡眼惺忪的值班警察被一則報警電話徹底搞清醒了,在得知亮兵村附近發生了命案之後安圖縣警察局副局長帶領刑警大隊的科技人員和警察一起前往現場進行調查。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可知,死者是路邊小轎車的駕駛員,家住明月鎮。交警大隊的成員通過蒐索這輛小轎車的車牌號得知這是一輛個體計程車,警方的資料庫裏顯示這輛車的車主名叫範連希,當年37歲是一比特下崗職工,同時找到了範連希的家庭住址。
警方趕到了範連希家中瞭解情况,範連希的妻子告訴警方車確實是她丈夫的,不過由於丈夫剛剛學完車駕駛證還沒發下來所以平時白天一直都是自己來開,等到了晚上就讓丈夫的兄弟開。她丈夫前前後後只開過三次車,沒想到第三次就出了事,接著便哭得上氣不接下氣。
另一方面,事發現場依舊留有一部分警察在亮兵村進行走訪工作。在調查過程中有村民向警方透露,就在事發前一天晚上有人在現場附近看到了一輛亮著燈的小轎車,之後有兩個穿著紅色運動服的人偷偷摸摸地從附近的玉米地裏鑽出來,不過由於最近經常出現年輕人跑到地裏偷玉米的情况他也沒太在意,嘀咕了兩句就回了自己家。此外也有其他村民在8月31號那天看到從明月鎮方向開過來一輛轎車,當時車裏坐著兩個人,那兩個穿著紅色運動服的是後來上車的。等到他從外面回家的時候,在事發地點附近又看到了三個人往公路的方向走去,當時天色已晚村子裏的燈光又不是很好,他沒能看到三人穿著什麼顏色的衣服,但是他很確定其中兩個人穿著運動服。
警方對採集到的所有目擊者證詞即將匯總確定了案件發生的時間應該在8月31日晚上7點左右,犯罪嫌疑人極有可能為三人,其中有兩人身穿紅色運動服,不過三人離開後的情况村民們一無所知。再加上1999年的時候大街小巷還沒有那麼多監控監視器,天網系統也沒有出現所以沒有辦法第一時間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行踪。
婚外情
9月1日上午10點左右,範連希的親屬和朋友已經來到了案發現場認屍,範連希的一個同事偷偷找到警方稱自己可能遇到過那兩名犯罪嫌疑人,事發前一天晚上9點半左右,自己正在明月鎮跑計程車,當時在火車站拉了三個去延吉的年輕人,其中有一個穿藍色工裝的褲腿上有一大片暗紅色血痕,在計程車上聊天時他聽到這個人姓丁,家住在安圖紡織廠。
警方得到線索後立刻帶著這名司機前往安圖紡織廠指認,但紡織廠表示廠裡根本就沒有司機說的這個人,反倒是不遠的石灰廠有一家姓丁的外地人。那個工人當年40多歲,如果說年輕人的話極有可能是他的二十八九歲的弟弟丁建軍。
警方對丁建軍的資料進行調查後發現此人有過前科,早在1992年8月就因為搶劫被判有9年有期徒刑,1998年1月獲得假釋。司機師傅在看過丁建軍的照片之後也十分確定自己當天拉的人就是他。
警方前往丁建軍的老家大興村找到了丁建軍的家人,丁建軍的父親告訴警察,之前一段時間丁建軍確實回過家還帶回了一個女朋友,丁建軍的女朋友當時還開著一輛墨綠色的奧拓小轎車。但是丁建軍的父親一直感覺這個女人雖然長得漂亮但是歲數應該不小,不出意外的話應該是離過婚。
警方對明月鎮200多輛奧拓車的車主進行一一比對後找出了10名女車主,但是沒有一個能對得上丁建軍父親描述的外貌的。唯一擁有墨綠色奧拓小轎車又符合丁建軍父親描述的竟然就只有死者的妻子王淑蓮。而且在對車主進行調查時還有一比特女車主親眼看到王淑蓮開車後面載著一個穿藍色衣服的男人。種種迹象都表明,王淑蓮和丁建軍的關係並不僅僅是認識而已,警方經過開會討論後决定傳喚王淑蓮。
王淑蓮在詢問中一口咬定自己和丈夫感情一直很好,丁建軍也就是拉車時認識的普通朋友,要說丁建軍謀害她丈夫,她是不太相信的。可惜她這一番說辭並沒有被警方接受,經過多輪心理攻防戰後王淑蓮的精神防線全面潰敗,終於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王淑蓮當年32歲,和被害人範連稀有一個11歲的兒子,和丁建軍認識大概是在案發三個月前。6月份的時候王淑蓮像往常一樣在外開計程車,她在秋梨溝監獄附近接到兩個要去延吉的乘客,在行駛路程中小轎車發生了故障,雖然勉勉强强到了延吉但是當時的修車店都已經下班了。王淑蓮回不了家就和丁建軍他們住進了同一家旅店,當天晚上王淑蓮在丁建軍的引誘下與他發生了不正當男女關係。經過此事之後兩人的感情迅速升溫,很快就發展了戀愛關係。
夫妻吵架殺心生
一個月後,丁建軍在某次約會時提出想讓王淑蓮與丈夫離婚,王淑蓮並未同意。直到8月份,王淑蓮在家中與丈夫發生了口角,丈夫一時激動踢了王淑蓮一脚,王淑蓮之後就將這件事告訴了丁建軍。就在這個時候丁建軍提議,不如王淑蓮出錢自己找個人把範連希殺死,這樣他們就能光明正大地在一起了,王淑蓮想了想之後同意了丁建軍的計畫。
1999年8月5日到8月15日10天內,王淑蓮先後打給了丁建軍36000元,丁建軍就拿著這筆錢通過一個中間人找到了兩個幫手,田聖宏和候振壯。
案發當天下午,丁建軍和田聖宏等三人一起前往案發地點踩點,隨後讓王淑蓮接自己回明月鎮。等到下午6點的時候,丁建軍又給王淑蓮打電話讓王淑蓮想辦法騙丈夫出夜班來接自己,範連希從來沒想過自己的妻子竟然有一天想要謀害自己,於是自告奮勇的提出晚上自己開車。就這樣範連希載著妻子前往丁建軍所在的加油站接他上車,王淑蓮也趁這個時候下車回家。丁建軍指揮計程車開到鳳棲大橋附近接田聖宏、候振壯上車,等到了案發地點又謊稱自己暈車想吐叫計程車停了下來。計程車剛剛停下候振壯就掏出隨身攜帶的鐵錘砸向範連希的後腦,之後幾人將其拖了出來用刀刺了好幾刀將範連希殺害。幾人作案之後本想將車開走,但沒想到慌亂之下把車開進了溝裏最終只能弃車而逃。
在王淑蓮的協助下,警方很快就將丁建軍抓捕歸案,同時又先後抓捕到其他兩名犯罪嫌疑人,以及在中間充當中間人的勞改釋放人員。
法律的重錘終於來到了幾人的頭頂,經過法院審理,丁建軍和王淑蓮兩名主犯被判處死刑,田聖宏,侯振壯兩名從犯被判處死緩,中間人栗和財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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