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日起
這些人生活補助按平均10%的幅度繼續提高
在鄉老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準
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據瞭解
這是國家連續第17年提高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
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
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
經研究,决定從2021年8月1日起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提高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恤金、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恤金、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的生活補助標準,調整後的標準見附件。
二、各地要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加大資金投入,大力提高在鄉老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準,切實保障其生活水準。中央財政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新增200元。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於700元、不高於十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的原則,調整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標準不低於50元。中央財政對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420元。
四、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750元。中央財政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450元。
五、對不符合評殘和享受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條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難的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以及其他參加核子試爆軍隊退役人員(含參與鈾礦開採軍隊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750元。中央財政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450元。
六、對居住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18周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含建國前錯殺後被平反人員的子女)提高生活補助標準。中央財政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590元。
七、對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施行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補助標準,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提至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50元。
八、對新中國成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調整生活補貼標準,每人每月提高50元。
來源:中國退役軍人(權歸原作者所有)
如若侵權,請聯系删除
更多爆料請關注醉美大甘肅
聽說老鄉都在看
小編想拜託老鄉們點個在看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