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省財政廳《關於排查城鄉義務教育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相關問題的緊急通知》(鄂財教函[2021]33號)檔案精神,區財政局就上級下達的義務教育補助資金使用情况進行了嚴格排查,重點排查補助資金違規用於聘用人員勞務支出、教職工日常伙食費上,確保有限的資金用到實處。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21]56號)、《湖北省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辦法》(鄂財教發[2021]71號)規定,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只能用於保障日常教學活動、安保費用、教師培訓、教育技術裝備運行維護及校舍小型維修等支出,不得用於人員經費、償還債務、基本建設等支出。區財政局會同教育局,系統排查了下撥各學校的149.57萬元補助資金,未發現違規使用資金的情况,全部資金均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今後,區財政局將進一步加強資金管理、落實監控責任,確保好鋼用在刀刃上。
(編輯:郭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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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屈家嶺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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