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28日從企查查App瞭解到,近日,雅詩蘭黛(上海)商貿有限公司新增一則行政處罰,處罰事由為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文宣,處罰結果為罰款40萬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該决定文書號滬市監靜處〔2021〕062018000561號,處罰組織為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當事人在天猫商城“Clinique倩碧官方旗艦店”銷售“倩碧鮮活10%維C精華VC安瓶面部精華液”的頁面中,宣稱“4weeks改善痘印”“12weeks提升肌膚自愈力”的功效但無法提供相關依據的行為,對消費者(舉報人)造成誤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2018年版)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效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文宣,欺騙、誤導消費者”規定,構成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商業文宣的違法行為。
當事人在天猫商城“悅木之源官方旗艦店”銷售“origins/悅木之源榆綠木青春緊彈塑顏霜”的頁面中,宣稱產品配方中光滑果榆綠木樹皮提取物的部分醫療功效,屬於以偏概全,宣稱“去皺紋”屬於誇大產品功效,對消費者(舉報人)造成誤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2018年版)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效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文宣,欺騙、誤導消費者”規定,構成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商業文宣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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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雅詩蘭黛已多次因虛假宣傳被處罰。
記者注意到,該公司2018年因“發佈廣告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品質、製作成分、效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被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11萬元。
2017年,該公司又因“利用廣告對商品或服務作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食品、酒類、化妝品廣告的內容不符合衛生許可的事項,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藥品混淆的用語”被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8.88萬元。
記者瞭解到,雅詩蘭黛2021財年第二季度(2020年9-12月)業績報告,期內,該集團錄得淨銷售額48.5億美元(約合313.59億元),同比增長5%。亞太地區,其銷售額增長35%達17.75億美元(約合114.75億元),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大陸收入達兩位數強勁增長。
新晚報綜合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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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張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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