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教育部、軍委政治工作部、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做好2021年招收定向培養士官工作的通知》要求,為深入貫徹軍民融合發展戰略,著力培養軍隊建設需要的高素質士官人才,現就2021年我省招收定向培養士官工作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報考定向培養士官的考生須為2021年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0周歲(2001年8月31日以後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體條件按照徵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
二、招生計畫
全國26所地方高職院校在我省招收定向培養士官1267人(含女士官17人)。我省2021年定向培養士官招生計畫已在《2021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上册)中公佈,並單獨編制直招士官生院校程式碼,供考生填報志願時使用。
三、招生程式和辦法
(一)志願填報
報考定向培養士官的考生在高職(專科)批Q段填報高考志願,填寫相應高校“直招士官生”專業。投檔採取平行志願,考生可填報9個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可填報6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選項(院校專業不足6個的按實際填報)。志願填報時間: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當生源不足時,省教育考試院從體格檢查、政治考核、面試合格的考生中公開徵集志願一次。
(二)體格檢查
由各市(州)徵兵辦公室組織,依據《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和《應征公民體格檢查辦法》執行,時間為7月6日至9日,具體時間由各市(州)徵兵辦公室根據考生人數確定。具體程式:確定體檢人員。省教育考試院按考生志願和考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依照招生計畫數的4倍(不足4倍按實際定)確定體檢對象,於6月28日前將體檢對象資訊(姓名、性別、民族、戶籍地、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提供省徵兵辦公室。通知考生報到。6月30日前省徵兵辦公室按照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名單,區分考生戶籍所在地,將名單下發至各市(州)徵兵辦公室;7月1日各市(州)徵兵辦公室逐一通知考生,核對人員姓名、戶籍地、身份證號等資訊,明確體檢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因考生聯繫方式不正確、停機等原因導致無法聯系的,以及不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弃,通知情况應記錄備案;考生報到時須攜帶身份證、准考證、3張1寸免冠紅底照片。組織體格檢查。各市(州)徵兵辦公室會同同級衛生健康部門,選定二級以上公立綜合醫院或具備條件的公立專業體檢機構設置體檢站,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和“封閉式”體檢各項要求,統一使用網路版徵兵體檢系統組織體檢,女生體檢安排在男生結束後組織。及時公示結論。體檢、面試結束後,在便於羣衆獲取資訊的公共場所、主要媒體公示體檢、面試合格考生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
(三)面試
面試工作由省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採取集中培訓、劃片分組的管道進行,根據各地面試人數在每個市州分別設1-3個考評組,每組3人,面試以招收部隊和高校為主,兵役機關參加。面試在體檢當天一併組織,場地由各軍分區(警備區)設定,安排在體檢或心理檢測地點,依據《定向培養士官招生面試錶》進行評估,結論分合格與不合格,結果及時通知考生,不合格的說明原因。
(四)政治考核
由考生戶籍所在地縣級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同級公安機關具體負責實施,依據《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執行,7月20日前完成政治考核工作。
(五)網上公示
7月21日前,各市(州)徵兵辦公室將考生體檢、政治考核和面試結論上報省徵兵辦公室;7月24日至28日依託省教育考試院官網進行公示,考生或家長對結論有抗告的,市(州)徵兵辦公室指定專人進行答覆。8月1日前,各市(州)徵兵辦公室將公示後的體檢、政治考核和面試三項合格考生名單上報省徵兵辦公室。8月5日前省徵兵辦公室將合格考生數據提供省教育考試院。
(六)錄取
定向培養士官安排在高職(專科)批Q段錄取,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一輪投檔”的平行志願投檔,原則從上線(高職批最低控制分數線)且體檢、政治考核和面試合格考生中,按照招生計畫數的100%以內向有關高校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按規定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補充
培養對象因淘汰或錄取不足出現的空缺,每年年底前從同年級本專業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中選拔補充。高校對報名學生體格目測、病史調查和政治、學習情况進行初步審查,擇優推薦培養對象;兵役機關會同招收部隊按規定組織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和面試,擇優確定培養對象。
四、聯合培養
定向培養士官學制3年,畢業後取得大專學歷。前2.5學年的全部課程由高校負責,招收部隊根據需要對接指導教學;後0.5學年為入伍實習期,入伍實習由部隊負責,實習完成後由高校辦理畢業手續。
(一)教學管理。高校應當單獨組建班次,每班不超過50人。招生開始前,招收部隊應當本著專業對口和指導便利的原則指定教學指導機构,會同高校製定人才培養方案、設定專業課程,做好教學準備工作;培養對象在高校學習期間,教學指導機构應加强培養跟踪,促進教學與使用的對接。高校所在地兵役機關指導高校做好培養對象日常管理和軍政訓練。
(二)淘汰。定向培養對象入學1個月內,高校所在地兵役機關指導高校組織身體複查和政治複審,不符合入伍條件的取消定向培養資格,高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培養對象在校學習期間,因身體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據情况調整到其他班次學習;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課程、考試不合格,或者拒絕入伍經教育無效,以及違反校規校紀受處分,或者觸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學籍管理規定予以處理。
(三)畢業。入伍實習合格、符合有關高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畢業時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辦理畢業相關手續。實習不合格、無法勝任士官崗位的,撤銷其檔案中入伍資料,返回原高校。
五、入伍辦理
培養對象完成高校前2.5學年的課程且修滿規定學分,由高校所在地兵役機關組織身體複檢和政治複審,符合服現役條件的,由兵役機關辦理入伍手續。部隊訓練機构派出接兵人員,會同高校所在地兵役機關完成檔案交接,將招收的士官統一接入部隊。入伍時間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執行。培養對象入伍後,在部隊訓練機构完成入伍訓練和崗前專業培訓,有關工作納入年度軍事訓練計畫統一組織實施。
招收定向培養士官的檔案資料主要包括:高校學籍檔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准書》、《應征公民政治考核錶》、《應征公民體格檢查錶》、《定向培養士官招生面試錶》。
六、任命和待遇
招收的定向培養士官入伍實習結束後,由所在部隊按照規定許可權授予軍銜,首次授予軍銜的時間、等級及相關待遇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執行。準予入伍後至首次授予軍銜前,按義務兵新兵標準發放津貼。
特此公告。
甘肅省教育考試院
甘肅省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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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甘肅省教育考試院
編輯:陳世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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