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雲南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意見》(雲教高[2016]61號)、《雲南省教育廳中共雲南省委機構編制辦公室雲南省財政廳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公費師範生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雲教師〔2017〕4號)等檔案精神,我省2021年將繼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和公費師範生定向培養項目(以下統稱免費定向計畫)。
一、招生有關說明
(一)免費醫學生
重點為鄉鎮衛生院及以下的醫療衛生機构培養從事全科醫療的衛生人才。
免費醫學生錄取後、獲得入學通知書前,須與培養學校和定向就業所在地的縣級衛生健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簽署免費培養協定和定向就業協議(該協定不需要進行公證),承諾畢業後到定向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构服務6年。免費醫學生在校期間戶籍仍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畢業後可按有關規定遷入定向就業所在地區。
免費醫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免費醫學生畢業後,按照入學前簽署的定向就業協議到定向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到。定向縣有關部門按照定向就業協議安排落實免費醫學畢業生服務組織,免費醫學生畢業後定向安排在縣級以下鄉鎮衛生院的,在鄉鎮衛生院編制總額內,納入編制和崗位管理。免費本科醫學畢業生報到就業後,均須按照規定參加3年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經招收錄取納入培訓並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者,3年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時間計入6年服務期內。
免費醫學生的履約情况納入醫師誠信管理,違約情况記入其人事檔案,並適時向社會公佈違約記錄。免費醫學畢業生就業履約管理按照《雲南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意見》(雲教高〔2016〕61號)和雲南省衛生健康委等六部門《關於轉發國家衛生健康委等七部門做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就業安置和履約管理工作的通知》(雲衛科教發[2020]2號)規定執行。
(二)公費師範生
公費師範生按照有編有崗、統一考試、簽訂協定、公費培養、定向就業、履行服務期承諾的原則,生源地優先,面向全省招錄高中階段畢業生,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為各地鄉村學校持續培養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學前教育(專科,只招男生)、小學全科和國中一專多能鄉村教師。
公費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和住宿費,並給予生活補助。其中:學費標準為5000元/人·年,住宿費標準為800元/人·年(按照6人間計),生活補助標準為4000元/人·年(每月400元,按10個月計發)。上述三部分經費,構成公費師範生培養經費,每生每年合計9800元。公費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和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已錄取的公費師範生報到入學前,應當與生源所在地或定向就業崗位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招生高校共同簽訂《雲南省公費師範生培養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公費師範生入學前,未按規定簽訂三方協議者,取消入學資格。
公費師範生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學校將對學生進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費師範生培養資格。公費師範生在高校就讀期間,未能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縣級教育部門、高校有權與其解除協定,學生本人應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培養經費(包括生活補助,下同)。公費師範生受到學校開除學籍處分的,本人與縣級教育部門、高校簽訂的協定自動解除,縣級教育部門和高校不承擔違約責任,學生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培養經費。
公費師範生在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後,由定向就業縣級教育部門安排至當地鄉村學校任教,任教時間不少於6年。公費師範生服務期滿6年的,可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相關規定合理流動。
公費師範生畢業後,未按協定到鄉村學校任教的,應當按規定退還培養經費,並按照培養協議約定的比例交納違約金和滯納金。公費師範生服務期未滿6年的,根據服務期未滿年限,按培養協議約定的比例退還培養經費並交納違約金和滯納金。
二、招生計畫
(一)免費醫學生招生計畫
我省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包括國家項目和省屬項目兩類。
免費醫學生分校培養計畫和分縣定向計畫見附件《雲南省2021年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計劃》。
(二)公費師範生招生計畫
公費師範生計畫性質為地方免費師範生,本科層次培養方向分為小學全科教師和國中一專多能教師,專科層次只招男生,培養方向為學前教育。
公費師範生分校培養計畫和分縣定向計畫見附件《雲南省2021年公費師範生培養項目招生計劃》。
《2021年雲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公佈的免費定向計畫與本須知有出入的,以本須知公佈的為准。
三、工作辦法
免費醫學生和公費師範生定向招生計畫(以下簡稱免費定向計畫),只招收定崗組織所在縣(報考免費醫學生的考生戶籍需在農村區域,下同)生源(以下簡稱縣區定向);縣區定向生源不足時,未完成的招生計畫面向定崗組織所在州市生源(以下簡稱州市定向)招生;州市定向生源仍不足時,未完成的招生計畫面向全省生源(以下簡稱全省定向)招生。並按考生志願及錄取要求,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免費定向計畫同時填報,同時投檔。縣區定向招生區域為定崗組織所在縣的考生(報考免費醫學生的考生戶籍需在農村區域,下同);州市定向招生區域為定崗組織所在州、市的考生;全省定向招生區域為全省範圍內的考生。
農村區域範圍根據《國務院關於統計上劃分城鄉規定的批複》(國函〔2008〕60號)(以下簡稱批復)的有關要求,按照雲南省統計局印發製定的《雲南省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代碼》(2020年)所劃定的城鄉分類確定。
(一)填報條件
1.免費醫學生填報條件
(1)縣區定向填報條件
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須在定崗組織所在縣的農村區域,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2)州市定向填報條件
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須在定崗組織所在州、市的農村區域,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全省定向填報條件
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須在全省範圍內的農村區域,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2.公費師範生填報條件
(1)縣區定向填報條件
考生本人具有定崗組織所在縣的戶籍。
(2)州市定向填報條件
考生本人具有定崗組織所在州、市的戶籍。
(3)全省定向填報條件
考生本人具有雲南省戶籍。
報考公費師範生英語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語種須為英語,需加試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
免費定向計畫只招應(往)届文、理科考生,不招三校生。隨遷子女稽核結論為“限報二本民辦院校(含獨立學院)或高職專科”和“限報高職專科”的考生只能報考專科層次志願。
(二)志願設定
免費醫學生志願和公費師範生志願同時填報。分縣區定向志願、州市定向志願和全省定向志願。
1.本科層次志願設定
縣區定向志願、州市定向志願和全省定向志願各設定5個縣(市、區)志願,每個縣區志願設定1個專業志願和3個院校志願。
2.專科層次志願設定
縣區定向志願、州市定向志願和全省定向志願各設定2個縣(市、區)志願,每個縣區志願設定1個專業志願和1個院校志願。
縣區定向志願只有定崗組織所在縣的考生(報考免費醫學生的考生戶籍需在農村區域,下同)可以填報;州市定向志願只有定崗組織所在州、市的考生可以填報;全省定向志願全省考生均可填報。
(三)填報辦法
填報志願時間、填報辦法等內容,參見《雲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願考生須知》。
填報志願時,考生若填報了專業志願前帶有“*”的專業為免費醫學專業,須進行資格審核。符合填報資格的考生持戶口册、有關證明材料到報名確認點進行資訊驗證和資格審核。報名確認點根據考生提供的戶口册、有關證明材料和確認表上的考生戶籍資訊及家庭成員戶籍資訊對其進行填報資格審核,並在列印的確認表中“本人及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是否具有當地連續三年以上戶籍”一欄手工勾選“是”或“否”。考生對志願資訊核對無誤,需在確認表上簽字;確認點工作人員對其填報資格進行認真稽核,並在“稽核人”一欄簽字,確認點要進行蓋章。確認表上的簽字必須要清晰、能够辨識。只有通過了免費醫學資格審核的考生,所填報的志願才是有效志願。
所填報的免費定向計畫志願全部為公費師範生志願的考生,無需進行資格審核。
免費醫學生和公費師範生考生填報志願確認表(資格審核表)裝入紙質檔案袋,隨考生流轉。
四、投檔錄取
(一)投檔原則
免費醫學生和公費師範生同時進行投檔。按照平行志願投檔原則,結合考生定向志願、高考成績,進行投檔、錄取。投檔過程中,首先按照縣區定向志願進行投檔。縣區定向投檔後招生計畫未完成的,按照州市定向志願進行投檔。州市定向投檔後招生計畫仍未完成的,按照全省定向志願進行投檔。如仍有計劃缺額,將在填報了該缺額計畫院校專業的其他定向縣區且未被投檔的考生中,按分數高低依次向考生徵詢志願進行投檔,直至完成招生計畫。
考生在按分數排序的過程中,如果出現相同的投檔分數,即文化總分+照顧分的值相同,則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綜合、外語各項成績依次、逐項比較,並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後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數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
(二)投檔時間
本科層次在地方優師專項錄取結束後,提前本科批投檔錄取前,進行本科院校志願投檔。
專科層次在提前專科批投檔錄取前進行專科院校志願投檔。已經被本科或本科預科錄取的考生不參加專科院校志願的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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