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及家長雲南發佈優師專項招生計畫,達到一本線可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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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掌上春城訊6月24日,雲南省招生考試院發佈2021年雲南新增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專項計畫,達到一本控制分數線的文理科考生,均可報考。優師專項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和住宿費,並給予生活補助。《2021年雲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畫》公佈的國家優師專項、地方優師專項招生計畫與本須知有出入的,以本須知公佈的為准。隨遷子女報考國家優師專項的,其稽核結論應為“不限報”。

掌上春城訊6月24日,雲南省招生考試院發佈2021年雲南新增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專項計畫(以下簡稱“優師專項”),達到一本控制分數線的文理科考生,均可報考。

計畫包括8所師範院校

優師專項旨在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强中西部欠發達地區教師定向培養重要指示精神,為脫貧縣(原集中連片特困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中西部陸地邊境縣(以下統稱定向縣)中小學校定向培養一批優秀教師,推動鞏固拓展教育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優師專項分為國家優師專項和地方優師專項。

國家優師專項由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北京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西南大學、陝西師範大學,進行培養。

地方優師專項由雲南師範大學、楚雄師範學院進行培養。

優師專項招生計畫面向全省高中生擇優錄取,畢業後由定向縣教育部門牽頭安排至定向縣域中小學任教,入編入崗,任教服務期不少於6年。

每年補助近萬元

優師專項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和住宿費,並給予生活補助。

地方優師專項師範生學費標準為5000元/人·年,住宿費標準為800元/人·年(按6人間計),生活補助標準為4000元/人·年(每月400元,按10個月計發)。

上述三部分經費,構成地方優師專項師範生培養經費,每生每年合計9800元。

優師專項師範生應按時完成培養高校規定的教育教學計畫,達到教育培養方案的要求和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並按規定取得相應教師職業資格證書。

優師專項師範生畢業時可參照師範生公費教育相關政策,免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

招生計畫

優師專項分縣定向計畫、分校培養計畫詳見《雲南省2021年優師專項培養項目計劃》。

《2021年雲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公佈的國家優師專項、地方優師專項招生計畫與本須知有出入的,以本須知公佈的為准。

填報條件

(一)國家優師專項

參加2021年雲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含除農村獨子外的照顧加分)達到一本控制分數線的文理科考生,均可報考。

隨遷子女報考國家優師專項的,其稽核結論應為“不限報”。

(二)地方優師專項

參加2021年雲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含照顧加分)達到一本控制分數線的文理科考生,均可報考。

隨遷子女報考地方優師專項的,其稽核結論應為“限報省屬院校”或“不限報”。

報考優師專項英語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語種須為英語,需加試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

志願設定

國家優師專項設定15個縣(市、區)志願,每個縣(市、區)志願設定1個專業志願和3個院校志願。

地方優師專項設定15個縣(市、區)志願,每個縣(市、區)志願設定1個專業志願和2個院校志願。

填報辦法

考生於填報截止時間前,在國家優師專項、地方優師專項兩個志願批次內分別填報國家優師專項、地方優師專項志願。

填報志願時間、填報辦法等內容,詳見雲南省招考頻道《雲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願考生須知》。

投檔錄取

國家優師專項在强基計畫錄取完成後進行投檔,地方優師專項在國家優師專項錄取完成後、免費定向計畫錄取開始前進行投檔。

優師專項按照平行志願投檔原則,結合考生定向志願、高考成績,進行投檔、錄取。

考生在按分數排序的過程中,如果出現相同的投檔分數,即文化總分+照顧加分的值相同,則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綜合、外語各項成績依次、逐項比較,並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後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數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

優師專項經過一輪投檔如仍有計劃缺額的,將在填報了該缺額計畫院校專業的其他定向縣區且未被投檔的考生中,按分數高低依次向考生徵詢志願進行投檔,直至完成招生計畫。

其他有關政策說明

(一)協定簽訂管道

培養高校將優師專項師範生的錄取通知書,以及經教育、鄉村振興工作部門、培養高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章)並加蓋公章的協議書一式五份寄送擬錄取考生,擬錄取考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在協議書簽字後,錄取通知書生效,培養高校接受錄取考生報到。

(二)優師專項師範生的權利和義務

(1)持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簽字的協議書一式五份及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經培養高校複查合格後,按學籍管理規定正式注册入學,成為優師專項師範生。按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規定及培養高校培養方案,接受培養高校教育培養,學制四年。

(2)在校期間因生病等原因不能履行協定的,須提出中止協定申請,經培養高校、定向縣教育部門同意後,暫緩履約。待情况允許,經培養高校、定向縣教育部門核實並同意後可繼續履行協定。

(3)優師專項師範生須履行協定的定向就業服務義務。本科畢業後由定向縣教育部門牽頭安排至定向縣域中小學任教,入編入崗,任教服務期不少於6年。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經定向縣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在該定向縣學校間流動。

(三)終止協定

優師專項師範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終止本協定,相關材料歸入本人人事檔案:

(1)在校學習期間,經培養高校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認定,因身體原因不能完成學業或不適合從教。

(2)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經定向縣教育部門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按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檢查認定,或經勞動能力鑒定,因身體原因不適合從教。

(四)解除協定及處理

優師專項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培養高校有權解除協定,優師專項師範生須向培養高校退回已免除的學費、住宿費及補助的生活費,不再繼續享受優師專項師範生教育,並取消學籍,相關材料歸入本人人事檔案:

(1)因觸犯法律或違反校紀等被開除學籍。

(2)主動放弃甲方學籍。

(3)除特殊原因辦理休學無法正常畢業等情形以外,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取得本科學歷學位證書。

(4)存在其他依照甲方大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達到退學條件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不得解除協定。

(五)違約情形及處理

優師專項師範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視為違約,違約記錄將歸入個人人事檔案,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1)畢業後未服從定向縣教育部門安排到定向縣中小學就業的。

(2)除終止協定等特殊情况外,畢業後到定向縣中小學任教未滿6年且不繼續履約的。

來源:昆明教育

昆明日報全媒體記者:陳力

責編:楊芮

編審:鄭陽洋

終審:錢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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