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中國最小的女死刑犯,20歲被槍決,死前提一個奇怪的要求
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處以極刑的女犯人不少,她們大都是因為年少無知,加之受人蠱惑而走上犯罪的不歸路,而其中一些年紀輕輕長相貌美的女死刑犯給網友留下了比較深刻的印象,比如筆者接下來要說的這位:陶靜。
陶靜是雲南人,生於1971年,從小就是一個美人坯子,很招人喜歡,但不幸的是在她很小時候父母就離婚了,後來由姐夫一手撫養成人,高中畢業後陶靜沒考上大學,在姐夫的資助下開了一間發廊。年少無知的陶靜在工作期間,結識到了一些社會上的三教九流,其中有個境外毒販子楊某,楊某見陶靜長得漂亮,乖巧可愛,於是利用花言巧語很快騙取了陶靜的芳心,兩人逐漸發展成為情人關系。
起初,陶靜並不知道楊某是販賣毒品的,後來陶靜得知實情後為時已晚,在楊某的誘騙下,陶靜也染上了毒品,逐漸與楊某販毒團夥打成一片,由於陶靜長得漂亮,不少幕僚便對她動了心思,多次趁陶靜吸毒意識不清醒的時候將其姦淫,期間為了避免陶靜懷孕,還强行讓陶靜去上了避孕環。
就這樣,陶靜在90年代初,第一次幫助男友楊某帶毒過境就被警察人員當場截獲,陶靜被抓。但警方念其是初犯,加之年少無知,讓陶靜供出上線將功補過,就有活下去的機會,但陶靜出於對楊某的某種“義氣”和“感情”拒不招供,警方只好依法判處其死刑。
1991年10月26日,在雲南某自治州,陶靜因販毒數額巨大被宣判了死刑。宣判結束後,陶靜突然向警方提出了一個奇怪的要求,她希望能將她體內的避孕環取出再執行死刑,警方最後同意了陶靜最後的要求,在審訊室裏為她搭建了一個臨時手術臺。
訣別之際,陶靜的母親和哥哥到現場為其送行,面對淚流滿面的哥哥,陶靜怒斥“不許哭”,隨後抱著自己年邁的母親泣不成聲,終止會面後,陶靜被押往刑場執行槍決,在清理刑場時,執法人員在陶靜的手裡看到了一張寫有“親愛的媽媽”的字條。被槍決的陶靜年僅20歲,成為了新中國近50年來被處決的最小女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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