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網絡平臺涉嫌誹謗泉州商人被告

福建 160℃ 0
摘要:不過,樹欲靜而風不止,最近,又有自媒體妄顧事實,恣意歪曲事實,直接懟上當事人,更把法官、法庭作為污蔑對象,被告上法庭,還連帶幾個著名網站都成為被告。2021年5月,黃世平因遭誹謗,向泉州市警察局東海派出所報案,獲警察受理,正展開調查。最近,黃世平委託代理律師又一紙訴狀送入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法院,以涉嫌誹謗將租戶王迎龍,及一眾網絡平臺企業告上法庭。

碩鳴灼見

有價值的資訊、知識、觀點和思想。

去年9月央視焦點訪談就報導了自媒體亂象的這種亂象,早前的7月24日起,中央網信辦就展開了專項整治行動,公開處置25萬餘個違規帳號。不過,樹欲靜而風不止,最近,又有自媒體妄顧事實,恣意歪曲事實,直接懟上當事人,更把法官、法庭作為污蔑對象,被告上法庭,還連帶幾個著名網站都成為被告。

自媒體的快速發展,讓每個人都有公開發表言論評論的機會,並且有著多個通路幫助其傳播。不過,隨著自媒體影響力逐漸擴大,有些自媒體墮落為利益之徒,不顧真相的內容,甚至造謠誹謗損毀當事人名譽,讓自媒體成為被告的現象時常出現。

缺乏規管的自媒體,“低俗色情、標題黨、謠言、黑公關、偽原創等侵權亂象”頻出,為流量不擇手段惡意行銷現象見慣不慣了,但直接造謠法官的還真不多見。

本來僅僅是商戶之間的商業糾紛。福建泉州物業管理公司因為租戶拖欠公司數百萬水電費,並有故意損毀業主財物行為,經多次追討不果,造成了上千萬經濟損失,物業公司逐將租戶告上法庭。

2019年法院作出了判决,維護了物業公司的權益,但租戶卻不滿法院的判决,以莫須有的罪名舉報。舉報本身是權力,但舉報經查實後已經進行了合法處理,租戶欲達不法目的雇傭自媒體捏造事實,造謠抹黑,並惡意給物業公司東主黃世平戴上社會黑勢力的帽子。

在各種網絡社交平臺上,該租戶對泉州市中院、豐澤法院等經辦法官及院長還直接點名。該租戶還組織自媒體在幾個社交平臺廣泛推文,對物業公司管理人員黃世平聲譽造成傷害,致使相關物業正常經營受到嚴重影響,造成經濟損失,更直接影響了法院及法官的聲譽。2021年5月,黃世平因遭誹謗,向泉州市警察局東海派出所報案,獲警察受理,正展開調查。

最近,黃世平委託代理律師又一紙訴狀送入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法院,以涉嫌誹謗將租戶王迎龍,及一眾網絡平臺企業告上法庭。包括網易、騰訊、百度、抖音等著名社交媒體都成為被告。

2021年6月18日,福建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法院發出受理案件通知書,正式受理黃世平訴王迎龍、廣州網易小算盘系統有限公司、深圳騰訊小算盘系統有限公司等名譽權糾紛案。

起訴狀中稱,在2021年4月底開始,被告王迎龍夥同他人(所謂的戰神團隊)在“網易”、“騰訊”、“一點資訊”、“百度”、“抖音”、“微博”等平臺分別以不同帳號,發佈涉及侵害原告黃世平名譽的大量文章及視頻。列舉的涉嫌侵犯名譽權的文章有數十篇之多。

訴狀認為,上述文章及視頻中所提及的內容嚴重失實、存在惡意詆毀原告黃世平的名譽權行為。上述失實、詆毀的文章及視頻在互聯網上廣泛散播,被不特定的群眾大量的點擊閱讀、觀看、評論,造成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給原告黃世平的精神造成了嚴重侵害。被告方的侵害行為已經構成了對原告黃世平的名譽侵權。

黃世平的代理律師北京市京師(泉州)律師事務所的林仕騰律師、江濤律師表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現今的網絡平臺有部分自媒體為博取眼球,甚至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在未查實相關事實的情况下,惡意虛構事實,捏造、散播各種謠言,對國民個人或政府部門進行造謠抹黑,這種造謠、傳謠的行為不僅會因為侵害他人的名譽權而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嚴重者更會被法律制裁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2020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就將“杭州女子取快遞遭誹謗案”列入公佈的2020年度十大法律監督案例中。該情况說明,這些年,國家也關注到了網絡自媒體的一些亂象,陸續出臺了規範網絡秩序的一些措施,多次進行專項治理,收到很好的效果。但要從根本上杜絕這種情況,還需要從嚴法治。

起訴狀中訴請要求,依法判令被告王迎龍、廣州網易電腦系統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電腦系統有限公司、北京一點網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夢創科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立即全面停止對原告黃世平的名譽權的侵害,删除發表在“網易”、“騰訊”、“一點資訊”、“百度”、“抖音”、“微博”平臺上涉及侵害原告黃世平名譽權的全部內容,並在“網易”、“騰訊”、“一點資訊”、“百度”、“抖音”、“微博”平臺及省級報紙上發表公開賠禮道歉的聲明,為原告黃世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和並作出賠償精神損失。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