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將室友出軌私密照發給對方女友,重慶男子謝某被起訴侵犯隱私權。近日,該案的一審判決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開。
2020年8月21日晚上11時許,謝某因無法進入位於重慶萬州區的出租屋,就從內窗翻窗進入出租屋內。謝某進房間後,發現床上躺著室友陳某及冉某,隨即用手機拍照和錄製視頻,並將部分照片發送給了陳某的女友,導致該照片傳播。
圖:視覺中國
隨後,冉某將謝某訴至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要求謝某删除照片、視頻,道歉並且賠償1萬元精神撫慰金。“謝某擅自將我的私密照片通過簡訊、微信和QQ等管道發送到學院眾多老師及同學手機,並言語間謠傳我出軌、侮辱我。我知曉後要求謝某停止侵害並删除照片、視頻,然他置之不理,致使我的名譽及精神受到嚴重損害。”
謝某則認為,他將陳某同他人共處一室的情况告知陳某女友並無不當,此外除將有陳某面部的照片發給陳某女友外,未向外傳播其他照片和視頻。“我拍攝(照片)的房屋是我們共同租住的,並非他的私密空間。”
萬州區法院一審認為,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管道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飯店房間等私密空間,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本案謝某未經冉某同意進入其私密空間拍攝他人隱私部位,並將其拍攝內容傳播給他人,侵犯了冉某的人格權,並造成了冉某的社會評估降低,名譽受損的後果,囙此冉某主張被告删除照片和視頻並道歉的請求,法院予以支持。
一審判決謝某立即删除其存儲的涉及冉某的私密照片和視頻;謝某在判决生效後10日內對冉某道歉,並在微信朋友圈向冉某公開發佈《道歉聲明》,每日發佈一次,持續時間不少於15天;支付給冉某精神撫慰金和律師費3500元。
瀟湘晨報記者周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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