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錄取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報的志願順序,按照院校招生計畫進行投檔。有關院校招生專業要求等詳細資訊,考生可查閱相關院校的招生章程及官方網站。
2.高校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科學、合理製定調檔錄取規則,根據在遼寧省的招生計畫數,結合生源分布情况,與省招考辦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要求。省招考辦按高校的調檔要求向其投放考生電子檔案。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3.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在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高校根據本校生源情况、計畫情况及類比投檔線,以不低於招生計畫1∶1,自主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畫調整,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够錄取。
4.軍隊院校調閱政治考核、體檢、面試合格的考生檔案,最多不超過計畫招生數的110%,由院校審查擇優錄取,遺留問題由院校負責處理。公安院校警察專業招生院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由招生院校按照規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體檢體測面試政治審查合格考生。
5.平行志願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一輪投檔”的原則,按照考生投檔排序位次進行投檔。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統一錄取模式的批次或階段,考生成績相同時,普通類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願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願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藝術類、體育類依次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願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願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6.普通類本科批、高職(專科)批錄取的平行志願投檔時,在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分數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只進行一輪平行投檔,對未完成招生計畫的院校不予補充平行投檔,剩餘招生計畫在錄取結束後向社會公佈,向符合相應條件且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第一次“徵集志願”補充錄取;第一次“徵集志願”,在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分數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只進行一輪平行投檔,對未完成招生計畫的院校不予補充平行投檔,剩餘招生計畫在第一次“征集志願”補充錄取結束後向社會公佈,向符合相應條件且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第二次“徵集志願”補充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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